田懂王 发表于 2015-1-3 10:35

江门人注意!明起全市将实施一批新政策新法规

羊城晚报江门讯 记者田恩祥报道: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后180天内须缴纳契税,5家市直医院停车场开始收费,买卖商品房要用新版合同……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将有一批新政策、新法规正式实施,从方方面面影响江门人的生活。
1.契税缴纳期限180天
《江门市契税征管实施细则》实施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市三区)所有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不变,仍为3%。但是,契税缴纳期限扩展至市民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的180日内,市民如逾期未进行契税申报,最高将处以一万元罚款;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按规定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最高还可处以所欠税款五倍罚款。此外,市民持有房屋超过五年转让的,可享受5%的营业税减免优惠。
2、城乡医保待遇提高
根据《江门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15年起,江门市将提高城乡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为: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0%。普通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每人每年支付最高限额150元,基金支付比例55%。
3、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
根据省有关通知,江门市对部分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高江门市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2015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低保残疾人生活津贴从60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

编辑:周汇楠

我系负二代 发表于 2015-1-3 10:42

习哥上位连政策都给力点

锦江河畔 发表于 2015-1-3 10:47

讲到有做到,马又上级拨款,下级吃晒职,贪官夸多啊

小陆军 发表于 2015-1-3 11:12

城乡医保待遇提高,夸点好,支持{:1_89:}

nightwish 发表于 2015-1-3 12:35

{:1_118:}{:1_118:}{:1_118:}{:1_118:}

psy0225 发表于 2015-1-3 16:25

城乡医保待遇提高
??

妙言一笔 发表于 2015-1-3 19:29

好政策,该支持支持。

心诚则零 发表于 2015-1-3 20:54

习哥上位连政策都给力点

整两笼大包 发表于 2015-1-3 23:47

新政策唔错 赞一个

委国十年 发表于 2015-1-4 2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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