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君堂“8·24”四人死亡交通事故调查有结果了
本帖最后由 田懂王 于 2015-1-17 10:18 编辑http://static.video.qq.com/TPout.swf?auto=1&vid=e0135erdk6e
南都讯 记者曾育军 通讯员江交宣 2014年8月24日下午,广西人岑某夫妇驾驶一辆摩托车搭载13岁和6岁的侄女去亲戚家喝喜酒,被一辆因避让小车不慎侧翻的泥头车及车上数十吨陶泥砸死(本报2014年8月27日报道)。4个多月过去了,这宗惨烈的交通事故终于有了结果。昨日,市交警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恩平君堂“8·24”、江海“8·11”两宗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其中恩平事故中,货车小车司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日1线》曾经报道的新闻视频
事故回放:去喝喜酒路上4人丧命
2014年8月24日17时53分,吴某强驾驶粤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国道325线君堂圩路口路段时,因避让横过国道往君堂圩方向行驶的由陈某成驾驶的小型轿车,致使车辆向左侧倾覆。大货车左侧车厢不幸砸压在路边停车等候的二轮摩托车,造成摩托车上的岑某天(司机)、王某云、陈某兰、陈某苇4人当场死亡。
江门市政府随即成立了恩平市“8·24”较大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原因:司机借道行驶未让行
经调查后事故调查组认定,恩平市“8·24”较大事故属于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陈某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借道行驶未按规定礼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吴某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均是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另外,肇事货车车属单位,对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存在不足,是导致此事故的间接原因。
处理结果:追究两司机刑事责任
昨日的调查报告称,吴某强驾驶的货车超载,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陈某成驾驶小轿车借道行驶,但未按规定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因导致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两人对事故均负直接责任,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肇事货车车属单位,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驾驶人、车辆管理方面不到位,对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全面,未能及时发现车辆超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由恩平市安监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视频新闻:南方电视台)
怎么没赔偿死者多少钱的? 梦回故乡 发表于 2015-1-17 10:25
怎么没赔偿死者多少钱的?
听说是30万一人,共120万。 超载,单位只系行政处罚,夸卵轻 好久的,为什么现在才有结果 {:1_92:}{:1_92:}{:1_92:}{:1_92:}{:1_92:} 开车还是注意一点 {:1_157:}{:1_157:}{:1_157:}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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