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池 发表于 2017-11-5 17:08

理解中拉能源合作中的抗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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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作者 金晓文   公众号 中拉智讯
2015年1月8日至9日,中国—拉共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中国与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合作规划(2015—2019)》和《中拉论坛机制设置和运行规则》等3个重要的成果文件,其中能源资源合作被确定为六大重要合作领域。事实上,中拉能源合作已经走过了二十多个年头。从1993年中石油进入秘鲁以来,拉丁美洲已经日益成为中国对外能源合作的重要地区。特别是在2010年以后,中资企业在拉美的能源投资增速很快,投资领域已经覆盖油气、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燃料等各个方面。然而,面对拉美国家复杂的国内政治环境,中国企业在试图融入拉美市场的同时也遇到越来越多的抗议和挑战。2007年,中国在厄瓜多尔最大的石油项目就遭到上百名当地民众的冲击,厄瓜多尔政府不得不出动300多名军警保护中方人员的安全,引起了中厄两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实际上,包括劳工关系、环境破坏、原住民土地纠纷等一些老问题反复地出现在中国对拉美的能源投资进程中,影响项目收益和企业形象。如何理解中拉能源合作议程在拉丁美洲遇到的抗议事件,进而深化双方的合作?本文将对此进行分析。
一、中拉能源合作现状中拉能源合作是中拉关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伴随着中拉关系的发展,双方的能源合作不断深入。目前,中拉能源合作形式多样,国家之间双边油气项目是合作的重点。在能源贸易方面,2012年委内瑞拉是中国第七大石油进口来源国,当年我国从委内瑞拉进口原油1529.03万吨,占总原油进口量的5.6%;中国还于2013年超越美国,成为巴西石油第一大进口国。在油气开采、工程技术服务方面,中国石油公司在拉美的能源合作项目已经达到40多个,涉及勘探、开发、炼制及油气管道建设等。
中拉能源合作最具有特色的方式是“贷款换石油”。所谓“贷款换石油”,就是中国向相关国家的石油公司提供贷款,以换取相应数量的石油供应。贷款主要用于各国经济发展建设,弥补财政不足,这是一种准期货和准现货交易的模式,实质是“资产换资源”。双方的这种合作模式最早起源于2007年中国和委内瑞拉共同设立的“联合融资基金”。中方向基金注资40亿美元,而委内瑞拉则以提升对华原油出口量为还款保证。随后在2009年5月,中国和巴西正式签署了中拉之间第一份“贷款换石油”协议:中国向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提供约100 亿美元的贷款,期限为10年,巴西则同意在2009年每日向中国供应15万桶原油,在2010-2019年每日向中国出口20万桶原油。此后,中国又先后于2009年和厄瓜多尔签署10亿美元的“贷款换石油”协议,于2010年、2014年和委内瑞拉签署206亿美元、40亿美元的协议,“贷款换石油”规模现已超过300亿美元。
除了油气合作外,中拉能源合作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在水电方面,截止至2013年,中国在拉丁美洲已建和在建的水电项目达到8个,其中包括未建交国伯利兹和洪都拉斯。根据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河流”(International Rivers)的统计,目前中国在拉丁美洲还有12个水电规划项目,包括厄瓜多尔6个,洪都拉斯2个,圭亚那、秘鲁、哥斯达黎加和阿根廷各1个,总额超过45亿美元。
在太阳能方面,中国企业在拉美同样有多个合作项目。民营企业天华阳光于2011年进军拉美市场,在巴西塞阿拉州(Ceará)索布拉尔市(Sobral)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次年,天华阳光又在智利投资9亿美元建设一座18兆瓦的光伏电站,这是智利第一个大规模地面并网太阳能电站项目。2012年10月,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获得拉美最大光伏订单,独家供应秘鲁电站项目40兆瓦组件。2013年7月,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为墨西哥南下加利福尼亚(Baja California Sur)州的一座太阳能电站提供组件,该电站装机量为30兆瓦,是墨西哥目前最大的一座太阳能电站。同年11月,北京控股集团下属京仪绿能公司负责捐建生产的古巴光伏发电项目正式投产发电,年均发电量为146.6万度。
此外,在风电方面,华锐风电于2012年9月登陆巴西市场,为巴西塞尔希培州(Sergipe)的风电场提供23套风电机组;金风科技在2012年有3个拉美项目,其中2个在智利,1个在厄瓜多尔,2013年又获得巴拿马的订单;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比亚迪公司E6电动车于2013年在哥伦比亚首都波哥大登陆,成为南美洲规模最大的纯电动车出租车车队,中拉能源合作不断向前推进。
二、与中国企业有关的抗议事件
随着中拉能源合作的深入,中国企业遇到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在中国企业进入拉美的二十余年,已经有多个项目遇到过投诉、罢工等抗议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共有五个项目遇到了当地民众人数众多且影响较大的游行示威,分别是:
(1)秘鲁1AB/8区块石油项目抗议者强调该项目开发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当地水源多次受到污染,使原住民生活受到影响。项目的开发商为阿根廷伯乐士石油公司(Pluspetrol),2003年中石油从该公司购入这一区块45%的股权,成为该项目主要合作方。这桩油气项目位于秘鲁达特姆·德马拉尼翁省(Datem del Marañón)安多阿斯区(Andoas),与厄瓜多尔相邻,其中主要居住盖丘亚族(Quechua)和阿丘亚族(Achuar)原住民。在2003年中石油参与到该项目后,先后发生过四次原住民抗议事件:
2006年10月,300多名当地人占领油田,抗议石油公司的生产对科连特斯河(Río Corrientes)造成污染,致使该区块石油产量减产每日5万桶。抗议发生后,政府和原住民签署了“伊基托斯备忘录”(Acta de Iquitos),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当地卫生条件,提供安全的水源,减少石油开采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等。此后,抗议得到平息。
2008年3月,数百名当地人再次占领油田,要求石油公司给当地工人涨薪,石油生产中断两天,有一名警察在冲突中身亡。作为当地社会发展项目的一部分,石油公司每月以536美元的工资雇佣当地原住民,而原住民职工则要求将工资提高到893美元。公司在答应与工人协商后,占领行动结束。
2010年10月,因发生石油泄漏,石油公司处理不当,当地4000多名民众封锁了马拉翁河(Río Marañón)与科连特斯河交汇处,致使当地燃料和食品供应中断。当地政府和石油公司与原住民进行了谈判,秘鲁卫生部也介入其中展开调查,抗议逐渐降温。
2014年4月,由于环境受到破坏和水源受到污染,当地原住民再次占领油田,要求政府补偿损失,该区块70%的石油生产受到影响。政府和企业最终答应原住民要求,对其进行补偿并改善当地卫生条件;原住民表示,如果90天内无法兑现诺言将重新占领油田。
(2)厄瓜多尔奥雷亚纳省(Orellana)17区块石油项目这一项目遇到的抗议主要因为石油公司与当地居民对开发补偿存在争议。项目由中资企业东方石油公司(PetroOriental S.A.)运营,其中,中石油持股55%,中石化持股45%。
该项目位于厄瓜多尔奥雷亚纳省,与秘鲁相邻,有不少原住民居住,包括华欧拉尼族(Huaorani)、舒阿尔族(Shuar)等。该省囊括了亚苏尼(Yasuní)国家公园,这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东方石油公司开发的另一项目14区块油田与其相邻。
2007年3月,该省17区块油田被当地居民包围,理由是公司没有兑现2005年和2006年与当地签署的协议。作为石油开发的补偿,东方石油公司曾答应帮助当地改善基础设施,并聘用当地劳动者。然而,当地人认为公司迄今没有兑现两年前的承诺:维护一条长约12公里的公路和修建50座厕所,至今厕所只完成了8座,也没有完全雇佣当地员工。
同年7月,当地居民的抗议逐渐升级,封锁了通往油田的道路,占领了输油站,部分生产设施遭到破坏。政府出动了军警,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31人在冲突中受伤,公司损失超过100万美元。
在冲突发生一周后,2007年7月6日,公司在政府的调停下一度与抗议者达成协议,同意修订先前与当地社区签订的承诺书。然而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谈判破裂,针对东方石油公司的游行再度出现。最终,在警察的介入下结束了抗议。
(3)委内瑞拉阿纳科(Anaco)天然气项目该项目遇到的抗议是工人罢工。工会组织多次因为薪酬、补贴等福利待遇问题组织工人罢工;一些被解雇的工人也因为要求获得额外补偿占领生产设备。项目由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DVSA)和中石油合作开发,由中石油负责,先后遭遇过三次停产抗议:
2008年5月,工会组织宣布37位钻井工人中的27位罢工,理由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未支付从2003年至今的加班费、购房补贴、医疗补贴等,也没有给高级雇员涨薪;当年10月,抗议升级,432名工人宣布无限期罢工,致使12口钻井停产。
2011年1月,33名遭到公司解雇的女厨师占领生产设备31小时,认为公司无理由将其解雇,要求公司支付其社会保险,致使16口钻井停产;同年3月,又有104名遭到公司解雇的工人在中石油阿纳科办事处游行,以同样理由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2014年1月,工会组织再次宣布约300名工人在7口钻井无限期罢工,要求公司支付其4个月的医疗补贴,并提供文化培训、调整上班时间。
可以说劳工问题始终是困扰该项目运作的一大难题,并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4)洪都拉斯阿瓜·萨尔卡(Agua Zarca)水电站项目该项目遇到的问题是未经当地原住民同意强行征用其土地建造水电站,并造成原住民生活用水受到影响。项目由洪都拉斯企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Desarrollos Energeticos, S.A.)投资建设,2012年11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标获得该项目的承建权。项目位于洪都拉斯因蒂布卡市(Intibucá)里奥·布兰科(Río Blanco)镇,为兰卡(Lenca)原住民聚居区。按照规划,大坝将建于瓜尔卡尔克河(Río Gualcarque),该河流在当地被认为是“圣河”,也是当地居民水源的主要来源。
2011年12月,因蒂布卡市市长向洪都拉斯公司签发同意函,批准大坝修建。2013年3月,洪都拉斯公司进入建造区域,禁止兰卡人使用该河流,原住民于是从4月开始举行大规模游行示威,占领通往施工工地的公路。洪都拉斯政府随后派军队和警察介入,7月15日,游行的300多名原住民与军警发生冲突,造成2死1伤,包括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权益行动(Rights Action)在内的多个国际非政府组织也加入到声援和抗议中。面对当地复杂的局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宣布与洪都拉斯公司正式书面终止合同并退出该项目。
(5)巴西里贝拉(Libra)深海油田项目这一项目遇到的问题是巴西民众反对将里贝拉油田的开采权出售给外国石油公司。项目由多家石油公司联合竞标,2013年10月,最终竞标结果为:巴西国家石油公司获得项目40%股权,壳牌石油公司(Shell)和道达尔石油公司(Total)各获得20%股权,中石油和中海油分别获得项目10%股权。
然而,巴西民众对政府将里贝拉油田的股权出售给外国公司表示强烈不满。石油工会宣布在全国发起总罢工,左翼政党指责总统罗塞夫(Dilma Vana Rousseff)叛国,并威胁称将在2014年总统大选中不再支持其连任。在与警方冲突中,至少有6名示威者受伤。巴西石油公司随后宣布给石油工会的职工加薪,涨薪幅度为8.56%,抗议遂告终结。
当然,除了上述大规模游行抗议外,也有一些小规模的抗议活动,或者并不针对项目开发的反对声音。例如厄瓜多尔科卡科多·辛克雷水电站项目就遇到部分工人的投诉,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洪都拉斯帕图卡三号水电站项目也发生了失地农民游行,原因是政府没有支付土地赔偿款。这些抗议事件尽管影响有限,但同样对项目开发产生了负面影响。

碧池 发表于 2017-11-5 17:08


三、抗议形成的原因分析
总结中国企业在拉美能源合作中遇到的抗议事件,有四点值得关注:第一,从抗议的对象来看,中拉能源合作中的问题集中在环境污染、劳资纠纷和国有资源私有化上,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原住民反抗和工会罢工;第二,从抗议项目涉及的领域来看,主要是传统油气项目,但也开始向水电等新能源项目拓展;第三,从抗议项目的合作方式来看,除厄瓜多尔、委内瑞拉是中资企业负责外,其他项目中国企业的合作形式主要是参股或承建,并没有获得项目的主导权;也就是说只有厄瓜多尔、委内瑞拉的抗议是直接与中资企业有关,其他的抗议事件中国企业只是被动地卷入。
上述几点其实并不仅仅是抗议事件所表现出的几个特点,也反映出中拉能源合作之所以会遇到抗议的原因。
首先,抗议产生的原因与所在国的政治生态有着密切的关联,抗议已经成为了表达政治、经济诉求的常规方式。
应该说有关原住民反抗、工会罢工等问题对拉美而言并不是新问题,只是其发生频率近年来在不断增加。这一点与中国企业没有直接关系,而是拉美政治生态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拉美民主化进程和选票政治的推进,拉美国家的社会力量在不断增强,突出表现在两点:
一是在农村,被边缘化的原住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反抗政府侵犯其权益的运动越来越多地被组织起来。原住民反抗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地区比较突出的问题,时常与失地、环境污染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在拉丁美洲,原住民的总人口较多,约占拉美总人口的8%;在一些国家,原住民的比例甚至更高:秘鲁原住民占总人口的38.4%;厄瓜多尔占总人口的24.85%;洪都拉斯占总人口的11.88%。
在原住民聚居区,自然资源通常较为丰富。尽管拉美大部分国家都已经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订立的《原住民和部落民族公约》(Indigenous and Tribal Peoples Convention, 1989)(《第169号公约》),尊重原住民的各项权益,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涉及占用原住民的土地,进而可能改变其居住环境的问题。由于原住民一方面有着较强的土地意识,保护世代流传的土地遗产是其祖祖辈辈口口相传的观念;另一方面,与当地政府和开发商承诺的利益补偿相比,原住民的最终所得通常与项目收益远不呈正比,甚至有分文未得的情况发生。由于经济发展和项目开发并不能明显地改善原住民的生活状况,相反,土地的流失和环境的破坏使其生存境遇只会变得更差,因此原住民通常反对政府对于资源类项目的开发。
二是在城市,工会力量已经作为一股政治势力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在拉美军人政权或一党独大时期,政府对待工会一般采取两种措施:对工会进行压制或是以“职团主义”(Corporatism)的形式将工会纳入到政府的统治之下。随着民主化的进程,工会组织逐渐脱离政府的管制,成为选举政治中选票的重要来源。巴西的劳工党(Partido dos Trabalhadores)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至今已经在巴西执政超过十年。
工会影响力的增强使有组织罢工、抗议的频率增加,政府尽管不断试图削减其势力,但是始终没有解决的良方,外国企业因此不得不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同工会组织交涉上。同时,作为政治力量的工会组织又通常具有民族主义色彩,捍卫国家主权是拉美各派工会组织一致赞同的基本原则。在政府将本国资源出售给外国企业进行开发这一问题上,与工会的意识形态站在了对立面,游行和抗议也就成为了工会必然的选择。
其次,除了政治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外,有些抗议事件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更是实际利益之争。
不可否认的是,一些能源企业在拉美生产作业时确实没有严格遵守环境、劳工标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了原住民生活无法维系,因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的游行抗议实属无奈之举。最近几年,拉美各国都严格了生态环境标准,工人的权益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然而一些问题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甚至一些过去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积累到今天才反映出来,这就使其相当棘手。
例如上述提及的秘鲁1AB/8区块石油项目,在2000年阿根廷伯乐士石油公司接手之前,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开发的美国西方石油公司(OXY)和秘鲁国家石油公司(Petroperú)就已经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当地的水源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只是这一问题长期被忽视,直到1990年代中期以后才有非政府组织介入。之后接手的阿根廷公司尽管承诺执行秘鲁环境监管规定,减少石油生产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但是石油泄漏问题依然屡屡发生,这就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突出。
当然,更多抗议事件本身就是为了获得实际利益,在有组织的情况下每隔一段时间举行一次抗议,通常能够增加自己的收益。例如东方石油公司在厄瓜多尔经营的油气项目,当地媒体就报道说,因为贫困的缘故,当地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以游行抗议的方式要求公司兴建基础设施、雇佣当地劳动力。而在委内瑞拉,由中石油和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经营的天然气项目每隔两三年也会遇到工人要求加薪的抗议。这与其说是一种表达不满的方式,倒不如说是为了实现目的的手段,公司在多数情况下只能做出让步。
第三,中国对项目所在地了解的局限性也影响了抗议事件的发生,有些项目中国公司的先期准备明显不足。
从1993年至今,中国进入拉美进行能源合作的时间不长,和西方国家相比,对当地也并非十分了解。以油气合作为例,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Repsol)在拉美十八个国家和地区有合作项目,几乎囊括拉美所有产油国;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Mobil)及其下属企业在巴西、墨西哥和阿根廷均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在哥伦比亚和加勒比海地区也有超过95年的存在;而美国雪佛龙公司(Chevron)在哥伦比亚生产该国将近60%的天然气,是该国能源的重要供应商。相对而言,中国与拉美地区的合作显然处于起步阶段。即使是那些经验丰富的大企业,也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游行抗议,例如2013年雪佛龙公司就在阿根廷遭遇了将近5000人的大游行,反对阿根廷国家石油公司(YPF)与其达成的合作协议,认为此举是出卖国家主权。因此,中国企业所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非特例,无疑是熟悉该地区的一个必要过程。
但是,对拉美国家了解的局限并不意味着在投资前不需要对当地进行调研和熟悉。例如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洪都拉斯阿瓜·萨尔卡水电站项目中,就缺乏充分的准备,对洪都拉斯投资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非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对当地环境及设施造成破坏等问题没有先期的了解,最终以“当地社区与业主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对承包商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可控的风险”为由,退出了该项目。事实上,洪都拉斯在2009年军事政变后不久,政府就对外“派送”了47个大项目,而获得这47个项目经营权的公司多数在军事政变中对军政府表示支持。因此,这些项目的实施必然受到社会各界的压力,如果能在参与前了解相关情况,无疑对项目的开展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四、对深化中拉能源合作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拉丁美洲不少国家进行了能源政策的调整,例如墨西哥就在2013年通过了能源改革法案,为私人资本、外国资本的投资打开了大门,这也为深化中拉能源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然而中国企业在拉美能源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抗议事件是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加深,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其中的问题,能源合作的前景必定受到影响。为此,在全方位拓展双方能源合作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深化中拉能源合作、减少合作中遇到的阻碍,应该加强对地区多样性的把握,做好基础研究。
中国企业在与拉美国家进行能源等领域的合作时存在着一个共同问题,即缺乏对拉丁美洲每一个国家的深入了解,而是笼统地用“标准化”的视角看待所有拉美国家。更具体地说,中国企业往往将与一个拉美国家接触的经验照搬到其他拉美国家,认为这些经验能够在整个拉美地区复制。然而,尽管拉美国家具有一定相似性,但是在国家背景和政策层面依然存在着很大差异,缺乏对拉美的深入了解就很难使合作走向纵深。
当前,在游行抗议已经成为拉美国家表达自身诉求的常规方式下,对于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是熟悉掌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对当地国情、民情、以及政治体系运作方式的了解也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加强对拉丁美洲国家的基础研究是深化中拉能源合作的应有之义。
第二,在拉美进行投资开发必须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使投资项目切实惠及所在地居民。
能源项目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这也是投资企业经常遇到民众抗议的主要原因。因此,投资项目如何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收益相结合,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是企业应当思考的问题。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时也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例如五矿集团在秘鲁北部投资开发的埃尔加雷诺(El Galeno)铜金矿项目就注重融入当地原住民社区,减少对社区环境的破坏,并推动社区发展。在公司的帮助下,矿区所在地共有250名居民接受了电工、建筑和环境监测方面的技能培训,投资设立的96家社区公司中80%实现收入翻番。截止至2014年,该项目未发生因为环境污染而被环境部门处罚的事件,也没有发生一起针对该项目的反矿业示威游行,得到当地赞誉。在能源项目开发中,中资企业应当学习五矿等国内外同行的经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实施,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与拉美国家开展合作,不能忽视当地民间的声音,做好有效的宣传工作也是项目得以成功的保障。
长期以来,中国海外投资过分依赖“上层路线”,认为获得政府支持就能顺利推动项目的实施。然而,拉美国家的政治势力复杂,包括工会、非政府组织、媒体等民间力量都能在决策中施加影响,忽视与它们的沟通已经屡屡影响中国企业在拉美的投资。事实上,中国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也在不断积累经验,适应当地环境。除了加大在所在国的社会项目投资,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外,中资企业也开始让当地社会了解自己。2012年6月18日,中石化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发布了首份社会责任国别报告《中国石化在巴西》,详细介绍了中国石化在巴西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内容。中石油也于2013年5月8日发布了首份地区报告《中国石油在拉美》,系统介绍了中国石油2012年在拉美履行经济、环境、社会责任的年度进展。巴西石油署署长对此评价说:中国石化是“一家高度负责任和高度受尊重的国际化石油公司”。这种方式不仅为当地民众打开了认识中国企业的窗户,有利于减少民间对信息不透明的反感,也为中国企业树立了积极、真实的形象。
第四,继续推进中国企业本土化经营应当成为深化中拉能源合作的重要方面。当前,中国企业在拉美本土化经营是中拉能源合作的一种主要形式,这是由中拉之间的客观差异和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决定的。中国和拉美之间文化迥异,在法律法规、管理理念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不同,要想立足拉美市场,提高投资收益,就必须推进企业本土化。企业本土化不单纯意味着人力资源的本土化和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也需要适应对象国的管理和投资文化。例如工会抗议在拉丁美洲具有普遍性,中资企业应当习惯“抗议”这种表达诉求的方式。只要沟通渠道通畅,解决问题及时,工会抗议并不会阻碍项目的进程。同时,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由于拉美各国的法律繁杂,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较为冗长,一心求快往往只会欲速则不达。中国企业应当适应“拉美速度”,先期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在选择当地合作伙伴时,必须强化合规调查,避免因合作伙伴的问题影响中资企业的投资。
第五,开展中拉能源合作也当注重防范潜在政治风险。
由于中拉能源合作开展时间不长,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参股或承建,遇到的抗议事件数量并不多。除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外,中资公司在拉美地区的能源投资项目基本没有获得主导权。然而随着委内瑞拉和厄瓜多尔对中国资金依赖度的加大,以及两国国内的政治不稳定性,中国与其合作的政治风险在不断增加。例如在厄瓜多尔,2013年在科雷亚(Rafael Correa)总统宣布暂停亚苏尼国家公园保护项目,并着手开发其中的石油资源时,非政府组织和环保人士就将矛头指向中国,认为政府破坏保护倡议就是为了满足中国的原油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民调则显示,有90%的民众希望亚尼苏国家公园保持完整,反对进行石油开采。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很容易成为抗议的对象。在进一步推动中拉能源合作时,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做好投资前的风险评估应当为中国企业所重视。

call.me 发表于 2017-11-5 19:54

前景是光明的,定D黎

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7-11-5 20:35

工会影响力的增强使有组织罢工、抗议的频率增加,政府尽管不断试图削减其势力,但是始终没有解决的良方,外国企业因此不得不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同工会组织交涉上。同时,作为政治力量的工会组织又通常具有民族主义色彩,捍卫国家主权是拉美各派工会组织一致赞同的基本原则。在政府将本国资源出售给外国企业进行开发这一问题上,与工会的意识形态站在了对立面,游行和抗议也就成为了工会必然的选择。


其次,除了政治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外,有些抗议事件是历史遗留的产物,更是实际利益之争。

工会势力,实际为搅屎棍角色,蠢驴出身于工会头目,也就造就了他的特性。

aleen33 发表于 2017-11-6 18:30

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7-11-5 20:35
工会影响力的增强使有组织罢工、抗议的频率增加,政府尽管不断试图削减其势力,但是始终没有解决的良方,外 ...

委国工会,都是黑社会。揸枪的。还有,天朝天真以为,拿下项目开工就像国内一样容易,南美国家对环境,迁移这方面是很麻烦的,最大败笔系中美洲尼瓜拉瓜运河项目,工都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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