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is794
发表于 2018-2-26 23:41
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没有登全名因为有所顾忌,试问假如是骗钱走路的人还可以每天在这里做生意甚至还可以做上了领事,换做谁也不会放过他们,还是另有实情.....传闻当事人无中生有,歪曲事实诋毁他人 ....(只作评论)
O志_A2Hp2
发表于 2018-2-27 03:03
Elvis794 发表于 2018-2-26 23:41
公道自在人心,清者自清,没有登全名因为有所顾忌,试问假如是骗钱走路的人还可以每天在这里做生意甚至还可 ...
苦主不是说青楚吗,由于菅理员权限,不让发,这也是出于网主的自我保护意识,怕招惹是非,是正常行为。卖美金托水龙之人多不胜数,现在社会欠钱的当大爷,要还钱的当乞丐,见得少吗?苦主够胆用真名,应该有一定的可信度。
wx_z0PrXQQk
发表于 2018-2-27 06:24
feng454 发表于 2018-2-26 23:10
板主这个论坛还有什么意义啊! !为什么管理限制发相片,可以给一个合理解释吗? ...
五系管理限制,当我发的时候它会弹会原页,复制又复制不了,可能系我个水平问题,
huanpei1972
发表于 2018-2-27 07:31
{:1_89:}{:1_89:}
Elvis794
发表于 2018-2-27 10:42
O志_A2Hp2 发表于 2018-2-27 03:03
苦主不是说青楚吗,由于菅理员权限,不让发,这也是出于网主的自我保护意识,怕招惹是非,是正常行为。卖 ...
四年前直至今日都是一个网络发达的世界,网主或者苦主为什么到现在才公布,这里说因为恐吓蛮横甚至所谓的之前一直没有勇气,如果真的是美金托水走路,假如一直持有真凭实据,欠债还钱讨债天公地道,有什么好怕 这世界是有法律的 谁也不能横行霸道?假如是恐吓,今天公布这些就不怕了?本人认为另有实情,因太多传闻,应该不是表面文章这么简单,加上现在又很多因美金走路,有很多受害者因丢失钱财而抵赖那些单单给他们曾经介绍过这些卖美金走路的人,而且和这些好心介绍给受害者的人没有任何交易,所以只作介绍的很也无辜,甚至他们同样也丢失钱财,年中听不少这样的事件,身边也发生很多,所以见仁见智。还有在这篇文章那些标上双引号的词语,在不了解真实真相前,假如郑某不是托水走路的,看到的只有妒忌和陷害他人。
Z
发表于 2018-2-28 08:51
本人认为楼主的这篇“讨债文”存在多处疑点,首先是照片、证据及最起码的一点您所说的“无赖”全名都没有。 就像一位点评者说的“既然是事实的话为什么不写全名?为什么还要为她留着一点遮羞布?”还有时间已经过去四年之久,为何等到今日才公布于众?再者说,讨债需要勇气??不,讨债是需要勇气,但如果这两人真的“欠下巨债”为何还能当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的常务理事?楼主说是“幸运地”当上了,但如果没有真的本事,真能“幸运地”就当选了?我想没这么容易吧。个人认为:没有实质的证据,单凭这几行简单的言语就妄下定论,未免有些草率吧?
wx_z0PrXQQk
发表于 2018-3-3 13:02
吴柏儒快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