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5-5-28 07:31

10年簽證 在美時間仍受限

曲女士問:我有綠卡,知道自己現在還不能申請父母移民來美,但是我馬上要結婚了,我想申請他們到美國參加我的婚禮,所以在考慮探親簽證。我聽說現在是十年免簽,請問如果我父母去簽證,他們如果簽過了,給了十年免簽的簽證,那是不是意味著說,在這十年內,他們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呢?還有,他們每次都只可以停留很短的時間是嗎?那是誰決定他們能合法待多久呢?是簽證時候的由簽證官決定的,還是入境的時候由海關邊境檢查官員決定呢?

柯自明律師答:十年的B類簽證能讓一個人在十年內進出美國。但是,入境後在美國停留的時間則是由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檢查官來決定的,一般來說,每次入境可以停留六個月。

不過,停留的時間也可能會被縮短,如果這個人之前有在美國停留很長的一段時間(比如說在12月內停留了六個月),而且當事人不能為這段長時間的停留提供合理的理由和經濟擔保的材料。

同時,如果當事人可以提供合理的理由,在不離開美國的情況下,合法的停留是可以被延長的,例如疾病或者醫療的原因。如果官員有理由相信當事人違反了合法身分停留的法律,比如非法工作、有罪的刑事判決等,邊境檢查官也可能取消那個人的簽證,拒絕其入境,遣返回國。

有烟没火 发表于 2015-5-2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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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国十年 发表于 2015-5-28 16:14

路过

过客 发表于 2015-5-2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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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vv 发表于 2015-5-28 22:06

虽然10年签证有限制 不过也好过之前的签证制度

突围而出 发表于 2015-5-28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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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哥 发表于 2015-5-29 01:33

有好过没,你也可以吾出境在里面工作的呀

yudanhang 发表于 2015-5-29 02:40

签到都走人了还留向阔看电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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