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5-7-19 08:32

慎用自己的发帖权利

慎用自己的发帖权利,某帖发出4小时不到的时间,发帖者就再度修改内容,几乎删除原先帖子内容剩下。。。。。。。。。。。。。。。。。。一串,仅有两位坛友可以第一时间接触到帖子内容,以后的都应该未能见到原帖内容的,帖子还加上功能【此帖仅作者可见】功能,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小邪 发表于 2015-7-19 09:16

某贴原标题就是,可‘怜。内容是两张图片,是以前某贴的某人跪地求老婆回来的露面照。

再见 发表于 2015-7-19 09:25

你的批评很直接,我以为那个编辑两个字就是赋予这样的权利,你的意见我会认真检讨,,

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5-7-19 09:36

再见 发表于 2015-7-19 08:55
你的批评很直接,我以为那个编辑两个字就是赋予这样的权利,你的意见我会认真检讨,, ...

另外,我非常不接受上锁的功能,有咩咁私隐问题要【此帖仅作者可见】?见唔到光的嘢,咪发啰。

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5-7-19 09:42

再见 发表于 2015-7-19 08:55
你的批评很直接,我以为那个编辑两个字就是赋予这样的权利,你的意见我会认真检讨,, ...

这回复出现后,再返回你的帖,已经可以睇见内容了,其实,冇咩问题呀,唔需要咁惊青啵。

花无缺 发表于 2015-7-19 09:55

图图片中的先生两手插袋,脑袋侧向一边,情绪低落,有被迫下跪表情。与上次求老婆相比一样,看不到有什么诚意!

nightwish 发表于 2015-7-19 11:32

{:1_97:}{:1_97:}{:1_97:}{:1_97:}

pp123456 发表于 2015-7-19 12:14

一脚踏三船 发表于 2015-7-19 13:41

旧事再度重提{:1_93:}

小你喇叭 发表于 2015-7-19 14:46

说得对,不想让大家看,发什么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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