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5-8-3 11:44

当我们说民众主义的时候,我们在说什么?

“民众主义”已经成为一个富有争议的、深深打上了意识形态烙印的术语。在媒体的政治话语中,“民众主义”一词无处不在。几乎每一天,我们都可以在美国、欧洲和拉美的出版物中读到关于“民众主义”的警告:从委内瑞拉到希腊、从西班牙到阿根廷等,这些国家的民主都遭到“民众主义”的威胁。甚至在美国,现在政客们也经常被指责是“民众主义者”。“民众主义”就好像一场未知的瘟疫,它无处不在,而又无人能解其中原因。但是“民众主义”的真正含义究竟是什么?威胁民主的全球“民众主义”确有其物吗?

“民众主义”在被“用滥”之前是一个学术术语。这意味着,跟许多学术概念一样,它也曾是政治词汇。“民众主义”最早从19世纪末期开始使用,用来描述一种政治运动。该术语最初于1878年在俄国以“Narodnichestvo”一词出现,后又以“Populism”被翻译成其他欧洲语言,用以表示国内社会主义运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历史学家理查德•派普斯(Richard Pipes)在一个经典研究中曾说,“民众主义”描述的是1870年代的反智主义浪潮,以及认为社会主义者应该向民众学习,而不是一味想成为他们向导的信念。几年后,俄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开始赋予“民众主义”一种贬义色彩(中文通译“民粹主义”),特指当地的一个社会主义分支,该分支认为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农村公社和传统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石。因此在俄国及世界的马克思主义运动中,“民众主义”被理解为民族主义、农民领导型社会主义的思想及运动。

而美国的“民众主义”与俄国的“民粹主义”并没有多少关系,该词作为政治术语于1891年后在美国出现,用以描述短命的人民党(People’s Party),该党左倾且反智,支持者主要是贫穷的农民。和在俄国一样,在美国,由人民党反对者提出的“民众主义”指的也是乡村运动和反智倾向,同样具有贬义色彩。正如蒂姆•欧文(Tim Houwen)所说,“民众主义”在1950年代以前很少使用。而在1950年代,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等美国学者采用了这个术语,不顾偶过含义完全不同。希尔斯认为,“民众主义”既不是专门用于某个特定历史组织的术语,也不是用于乡村运动的,而是用以指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在乡村运动、城市运动,以及所有类型的社会中都能找到。他将“民众主义”定义为“民众对社会秩序不满的一种意识形态,而这种社会秩序是由垄断权力、地产、思想和文化的统治阶层所规定的”。由于民众主义具有多面性,它可以表现为俄国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德国的纳粹主义和美国的麦卡锡主义等。调动民众不理性的情感,使他们反对精英,这就是民众主义。换而言之,尽管对自由民主制产生威胁的“主义”们之间存在差异,“民众主义”成为了他们共同的名字。

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其他学者以不同(但仍有联系)的含义使用了这个术语,指称第三世界(尤其是拉美)的改革运动,比如阿根廷的庇隆主义、巴西的瓦加斯主义和墨西哥的卡德纳斯主义。尽管对一些学者来说,下层阶级新权力的扩张是这些运动的失败之处,但是这种个人化而不是制度化的、感性的而非理性的、看重统一而不是多元化的领导模式,是定义“民众主义”的关键。这种暗中对第三世界的“民众主义”与第一世界的“正常”(自由)民主制进行比较,是该时期研究与1950年代研究的共同点。他们心中都有一套默认的民主典范。

然而在学术界,“民众主义”这个概念变化的范围相对较小,从表示一些具体的农民进步运动延伸到更广泛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现象。到1970年代,“民众主义”可以指实际的历史运动,也可以指一种政体,一种领导方式,或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威胁民主的“不满意识”。不论哪种含义都带有贬义色彩,即便对于承认民众主义具有社会进步意义的学者来说,它在制度和多元化方面仍然存有缺陷。

让事情更复杂的是,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厄内斯托•拉克劳(Ernesto Laclau)给“民众主义”赋予的含义与之前的含义全然不同。在其有影响力的著作中,拉克劳不认同阶级压迫产生的二元对立,转而认同社会中存在多元对立。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所有大众民主(popular-democratic)的需求都会演变成反抗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统一选择。

说到“清晰阐释”这种对立的多元性,就不得不提政治层面将扮演的无法替代的角色。话语之于这一活动就至关重要。在拉克劳的著作中,多元化诉求应当被“清晰阐释”以便生产一个不同于少数特权人士而由许多人组成的“大众”(People)。因此,这种“大众”被理解为形成它的话语称谓的结果,而不是一个事先存在的政治行动者。在拉克劳的政治愿景里,呼吁大众对抗统治集团,即将不同诉求变成一种二元对立,对于“民主激进化”(拉克劳认为这个术语具有正面意思)是非常关键的。在其一部最新著作《论民众主义理性》(2005)中,拉克劳决定将这些纷繁多样的称谓统一为“民众主义者”:“他写道,当大众民主要素作为对抗统治集团意识形态的一种对抗选择出现时,民众主义就产生了。”民众主义这个标签并非是不可或缺的:他可能将其研究的特定称谓简单地叫做“大众民主”,或赋予其其他名字。不过,和早期的学术著作相反,拉克劳将其称之为“民众主义”并赋予该术语正面的意思。在拉克鲁的思想体系里,民众主义等同于急需的“民主激进化”。这种决定带来的结果是,在过去几年间,一些进步社会运动的发言人和知识分子开始自称“民众主义者”,由此挑战了关于这个术语的传统看法,增添貌似真实的“证据”,即在自由民主制堡垒的门口有一批真正的“民众主义者”。

过去二十年来,“民众主义”一词在大众间变得越来越流行,它本已扩大的学术概念彻底失控。在如今的出版物中,几乎在任何事、任何人上面都可以贴上“民众主义”的标签。而在政治领域,这一术语已经成为了陈词滥调般的指控,而目的只是为了把对手和那些腐败、非法、独裁、煽动群众、粗俗或是危险的东西联系在一起。某些批评过美国外交政策或国际货币组织的拉美政府自然成为了“民众主义”的最佳人选。委内瑞拉、尼加拉瓜、阿根廷、玻利维亚、巴拉圭、厄瓜多尔和巴西都(或曾经)被抨击为威胁民主的“民众主义”国家。然而,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Silvio Berlusconi)既不是美国的敌人,也不是大型公司的敌人,也被称为“民众主义者”,这是为什么?经济学家解释说,这是因为他的政府是建立在“裙带关系和腐败”之上的。也有其他评论家认为,这是因为他操着“市井人的语言”。

据《纽约时报》,在欧洲,“民众主义者”指的是那些想要限制内部移民和反对欧盟整合的人。这两个特点足以让你贴上“民众主义”的标签。意大利人贝佩•格里洛(Beppe Grillo)绝对是一个“民众主义者”,因为他批评政治团体。这根本不关你对其他事情的看法,只要你说的是普通民众的话,或批评美国,或是跟欧盟或当地政客有矛盾,你就是个“民众主义者”。而且也无所谓你是激进左翼还是极端右翼。在希腊,他们告诉我们说,左翼激进联盟党(Syriza)当然是“民众主义者”,但是他们的新纳粹敌人金色黎明党(Golden Dawn)也被称为“民众主义者”。尽管两党的诸多观点全然相反,但是不知为何都被归为“民众主义”。

然而,你认为“民众主义”不论意味着什么,都是政治现象吗?再想想吧,因为鲁迪格•多恩布什(Rudiger Dornbusch)等经济学家也提出了“宏观经济民众主义”的概念,认为如果你的经济政策“强调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而不强调通胀风险、财政赤字、外部约束以及经济主体对于非市场政策的反应”,那么你就是个“民众主义者”。这似乎指的是一种具体的经济政策,然而目前看来,任何对商人不完全友好的观点或评论,都会被贴上“民众主义”的标签。美国商会宣称,任何力图“废除自由开放的资本制度”的人,都是“民众主义者”。奥巴马曾被指控为“民众主义者”,仅仅因为他说希望百万富翁们多交一点税。《华尔街日报》称希拉里•克林顿(Hilary Clinton)是“民众主义者”,因为她曾说“国会最好关注中产阶级家庭的工作和收入”。事实上,对于该报来说,关心“收入不平等”是“民众主义”病的一个症状,因为收入是私人的事情。除此之外,吉姆•麦奎根(Jim McGuigan)等人还认为存在一种“文化民众主义”思潮,这种思潮将民众文化的价值置于高雅文化之上。如此看来,“民众主义”似乎已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最近,“民众主义”好像只是作为一种标语出现,让之前那些有些失宠的概念变得更加可信,诸如“煽动群众”、“威权主义”、“民族主义”等,或者只是为了诋毁某些政治决定或非正统的经济政策,把制定这些政策的政治家和国家与一些令人生厌的东西绑在一起,比如“纳粹主义”或“排外主义”。也就是说,“民众主义”这个术语把不属于一类的东西都归到了一起。同时,它也在完全可比的政治和经济观点政策之间筑立起一道人工墙。为什么把建立南美洲国家联盟且欢迎移民的那些进步政府与保守的欧洲排外主义者和欧洲怀疑论者混为一谈?为什么除了在挪威等“社会民主”国家,对富人征税就是“宏观经济民众主义”迹象?为什么模仿罗斯福举措的庇隆的经济政策是“民众主义”,而罗斯福的新政就只是“凯恩斯主义”?所以说腐败和裙带关系是“民众主义”的标志吗?那么为什么西班牙的“我们能”党(Podemos)是“民众主义”,而极其腐败的西班牙人民党却不是呢?

阿根廷的现任政府经常与查韦斯主义作为“民众主义”的两种极端形式而被提及。然而事实上,就政治机构安排和现行政策而言,比起马杜罗的委内瑞拉,阿根廷的基什内尔主义政府与乌拉圭的广泛阵线更加相似。为什么乌拉圭很少被视作“民众主义”威胁?除了乌拉圭是亲美国家这个事实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解释了。“民众主义”成为了一个有争议的、深深打上了意识形态烙印的术语。目前它可以用来表示意识形态、政治运动、国家政体、统治方式、经济模式和政治称谓。所有这些都毫无清晰的章法可言。“民众主义”明显带有贬义色彩,抹黑那些被贴上标签的人。然而更重要的是,概念分类目的在于把社会现象归于一类,以使它们更易理解。如果按照实际情况分类的话,这当然没有错。但是对于“民众主义”来说,却不是以实际情况来分类的。所有涉嫌“民众主义”的现象不是具有某种共同点,而是全都不具有某些特点。它们被归于一类,不是因为它们的特点相同,而仅仅是因为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它们都不符合西方自由主义者所欣赏的政治运动、统治方式、政治家或政府。目前,“民众主义”基本意味着对下层阶级友好,其做事风格为精英所不喜,偏离了“正常的”多元化民主理想和差异协商。因此,需要一个特别的概念来命名,不是“民主”,而是“民众主义”。上层阶级的政策和态度也为下层阶级所不喜,为什么不给他们也扣上一个特殊的名字呢?为什么上层阶级的所作所为就是可接受的“民主”的一个变形?

至此,“民众主义”的意图已经很明确了。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民众主义”,也不存在针对民主的“民众主义威胁”。实际上,会威胁到民主的危险多种多样,而民主本身也是有多种模式的。“民众主义”却让我们相信,如此复杂的政治情形被简单地分成两个阵营:一个是自由民主制(唯一的民主);另一个是所有不符合前者的存在,它们也因此被轻易排斥。也就是说,“民众主义”让我们拥抱自由民主制,反对一个由所有东西组成的怪物,包括新纳粹主义、凯恩斯主义、拉美考迪罗主义、社会主义、反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等。问题在于,这种思考方式掩盖了两个基本事实。其一,在“民众主义”包含的诸多元素中,有些确实会对民主产生威胁,而也有些则可能给当代社会贡献出更好更丰富的民主形式。其二,自由主义具有个人主义价值、生产主义理念和重商主义倾向,它本身就是当今民主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

作者简介
埃塞基耶尔•阿达莫夫斯基(Ezequiel Adamovsky),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哲系教授,阿根廷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委员会(CONICET)独立研究员、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历史学博士,著有《阿根廷中产阶级史:顶峰和幻灭(1919-2013)》《阿根廷大众阶级史:1880~2003》、《欧洲-东方主义:自由思想和俄罗斯在法国的形象(1740-1880)》

译者
李佳蒙,系剑桥大学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生,中拉青年学术共同体(CECLA)研究员。

一脚踏三船 发表于 2015-8-3 13:47

在美国也没有说{:1_93:}

富仔哥 发表于 2015-8-3 14:03

“这片地上革命?开什么玩笑?”南美电影《麽托车上的日记》中的一句台词

1397 发表于 2015-8-3 14:09

对于一个名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们的生活不会被改变什么。就像文革时给某人戴上什么样的帽子进行批斗那样,口号只是为打倒敌人或意见不同者的工具。

2058 发表于 2015-8-3 14:29

打着民众主义的旗号去完成个人理想主义吧,come on ,you will go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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