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omami 发表于 2015-9-21 13:18

言论自由万岁

近期出现许多帖, 有指名道姓爆料,仲鼓吹集资买起某人 ,这已超出言论自由范围 ,是犯法的.希望版主注意, 发帖可以, 但名字生意名不能写全, 否则真会有好长手尾跟.

jammy 发表于 2015-9-21 14:12

未怕过。你古在中国么。。这里老翻日日在网上闹马桶,还不是愉快地过着每一天,还是那句你没做过怕什么人家说,无风不起浪。又不见别人来说我是美金骗子

jammy 发表于 2015-9-21 14:14

我相信,出来行,迟早要还

canaan 发表于 2015-9-21 14:20

jammy 发表于 2015-9-21 13:44
我相信,出来行,迟早要还

支持爆料,让那些骗人钱的都曝光,免得再有人受害。

发发发 发表于 2015-9-21 14:27

canaan 发表于 2015-9-21 13:50
支持爆料,让那些骗人钱的都曝光,免得再有人受害。

一万个支持{:1_89:}

小你喇叭 发表于 2015-9-21 15:10

马桶是个扑街

yanomami 发表于 2015-9-21 18:49

canaan 发表于 2015-9-21 13:50
支持爆料,让那些骗人钱的都曝光,免得再有人受害。

我也与持爆料 ,,但反对公开要买起某人,我知你只不过讲下出啖气,   如果佢突然意外死左. 而又唔系你做个 ,你估警察和他的家人会不会稳你下那???

12345lis 发表于 2015-9-21 18:55

俺也支持爆料

梦寐以求 发表于 2015-9-21 19:23

天下间同名同姓很多的

巭孬嫑烎 发表于 2015-9-21 19:30

言论自由但应有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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