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499
发表于 2015-10-16 10:01
直接应了那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3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38
riochico7 发表于 2015-10-16 09:24
可能话说重了,不过很可以质疑。出国原因是在家无所事事,也就是游手好闲,或者啃老 。所以家人就打算甩包 ...
我不是啃老,是在中国没事做.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39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0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难道你也害过女仔?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40
riochico7 发表于 2015-10-16 09:28
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既然是对男女之间可以随时随地的,为何要用失身字眼呢?是否在下一段是在下一段的 ...
我不是随便之人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2:0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09
难道你也害过女仔?
我貓哥的人格相信大部分论坛元老都知道,我不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既然你这么说,我猜测你不是我知情的那位女同胞!抱歉,帮不了你!
蜜糖
发表于 2015-10-16 12:28
楼主,你的头像暴露出来了。
黑牌
发表于 2015-10-16 12:5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10
我不是随便之人
不会是随便起来不是人吧!
wuwei
发表于 2015-10-16 13:2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10
我不是随便之人
识几日比人吃还敢讲晤随便,你问下以前响宁过委国几多女仔自愿比吃
心为你、搁浅
发表于 2015-10-16 14:54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0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应该不是吧,她说的是早两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