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499 发表于 2015-10-16 10:01

直接应了那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3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38

riochico7 发表于 2015-10-16 09:24
可能话说重了,不过很可以质疑。出国原因是在家无所事事,也就是游手好闲,或者啃老 。所以家人就打算甩包 ...

我不是啃老,是在中国没事做.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39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0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难道你也害过女仔?

Anonymous 发表于 2015-10-16 11:40

riochico7 发表于 2015-10-16 09:28
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就是,既然是对男女之间可以随时随地的,为何要用失身字眼呢?是否在下一段是在下一段的 ...

我不是随便之人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2:0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09
难道你也害过女仔?

我貓哥的人格相信大部分论坛元老都知道,我不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既然你这么说,我猜测你不是我知情的那位女同胞!抱歉,帮不了你!

蜜糖 发表于 2015-10-16 12:28

楼主,你的头像暴露出来了。

黑牌 发表于 2015-10-16 12:5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10
我不是随便之人

不会是随便起来不是人吧!

wuwei 发表于 2015-10-16 13:2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5-10-16 11:10
我不是随便之人

识几日比人吃还敢讲晤随便,你问下以前响宁过委国几多女仔自愿比吃

心为你、搁浅 发表于 2015-10-16 14:54

回眸壹笑 发表于 2015-10-16 11:04
如果是08年的事情,我可以算是知情人士吗?

应该不是吧,她说的是早两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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