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微商的请注意!卖假货是要坐牢的!
通讯员 黄彩华 钟小欣 女子秦某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的运动鞋,没想到已触犯刑律,经营仅3个月即落网。2015年12月9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秦某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法庭上,秦某当庭认罪,但对涉案金额有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4月开始,现年31岁的河南女子秦某利用微信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新平衡注册商标的运动鞋。
秦某供述称,开始她是用三轮车拉货到厚街镇寮厦村摆地摊,只是卖一些没有牌子的拖鞋和凉鞋,一双也就是十几到几十元不等。今年3月份开始,她就拿一些冒牌名牌运动鞋去卖。
今年4月份,秦某在微信上找到买家,于是就转移销售阵地,在微信上进行销售。不久,秦某发现在微信上卖鞋卖得不错,便专心做起了微商,不再摆地摊,并在东莞市厚街镇汀山汀和路租了一仓库,用于存放冒牌的名牌运动鞋。
秦某称,平时在地摊卖,叫价30元也会被顾客砍价,才赚几块钱,在微信上可以卖得贵些。
秦某称,给她发假冒运动鞋货的人会给她很多鞋子的图片及相关的信息,她就把这些图片和信息发到自己的朋友圈,想买的客户就会在微信上私信或者评论和她进行了解,比如价格、码数、颜色等。谈好后,对方会告诉她需要的款式、码数、颜色等,并留下收货人的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然后,她按客户要求把鞋子寄出去。
2015年7月16日18时许,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上述仓库进行查处,当场抓获秦某,并缴获假冒耐克注册商标的运动鞋3862双、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的运动鞋1512双以及假冒新平衡注册商标的运动鞋494双。
公诉机关指控称,缴获的假货总价值约29万多元。秦某则对被指控的涉案金额有异议,称一双冒牌运动鞋成本大概20到30多元,平均每双获利仅10元左右。
法庭上,秦某当庭认罪,后悔不已,称自己没读多少书,对法律也不太了解,卖这些鞋子时不知道后果会这么严重。
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家里情况,秦某泣不成声。她家里还有两个年幼小孩,家中两个老人在得知秦某被抓次日就从老家赶过来。她说,希望好好表现,早点出来重新做人。来源:广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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