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居留)华侨未婚证明(单身声明公证)办理流程
问题:一个有长期居留资格的华侨,想返回中国内地登记婚姻,在领事馆如何办理未婚证明(或者公证)?需要什么材料?是否一次过去到领事馆就可以办妥?能否他人代办?领事部解答:
http://ve.chineseembassy.org/chn%20...%2012/qian715/qian983/
http://ve.chineseembassy.org/chn/lsfw/1006A/qian711/
根据民政部最新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不再为公民个人出具未婚证明。
使馆不为中国公民出具未婚证明,但可为中国公民的单身声明做公证。公证要求已在前面的链接中明确给出。
婚姻法不要求申请人提供未婚证明,而是由申请人发表声明,并对声明内容负法律责任。
提醒:声明类公证必须本人办理。
无配偶类声明书公证
(1)公证申请表;
(2)声明人有效护照、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配偶声明书(文本不得有涂改,不得签字);
(4)若申请者为离婚,应提交离婚证明、离婚协调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
(5)若申请者为丧偶,应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
注意:此声明书需要申请人自己事先准备(手写和打印均可,建议打印),然后当着领事官员面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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