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元买了只蜥蜴 男子因此被刑拘
男子好奇心作祟,通过网络渠道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北青-北京头条记者2月27日获悉,北京昌平警方寻线追踪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抓获两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起获黑白泰加蜥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只。https://rs1.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0d2bac1427925bd90ddb24d59458afe4.png2月20日,昌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接到线索后,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会同马池口派出所迅速开展工作,并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冯某(男,23岁)。经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冯某于2月10日,通过微信好友购买了一只爬宠蜥蜴,经有关部门鉴定,该蜥蜴为“黑白泰加蜥蜴”,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附录Ⅱ,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掌握相关证据的基础上,马池口派出所于2月22日在昌平某小区将冯某抓获。经审查,冯某对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冯某交代:2月10日,其通过网络渠道认识了一个卖爬宠的商户,并添加其了微信好友,在咨询过程中,该商户向冯某推荐了一只蜥蜴,并表示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冯某甚是喜爱,并以7000元的价格进行收购。办案民警根据冯某交代的线索顺藤摸瓜,锁定了向其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34岁),并于2月22日在海淀某古玩城将其抓获。目前,冯某、王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昌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叶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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