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捅完马蜂窝后离开,无辜路人被蜇死!法庭上吵翻了…
来源:上海法治报、上海电视台-新闻坊马蜂窝人人都怕一旦被蛰,轻则受伤重则危及生命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引发关注起因竟是四川一男子和女友想吃蜂蛹捅了一野蜂窝结果途经事发地的一名路人却被蛰死了……“捅”出来的祸端2020年8月22日中午,王某和女友李某驱车到乡村摘野蜂窝,想要弄点蜂蛹吃。 路边的一棵樟树上,有一个直径及长度分别为30、40厘米大蜂窝,二人遂准备摘取。王某身穿防蜂服后,用灭蚊药喷除蜂窝外的马蜂,再用口袋套住蜂窝,并将蜂窝附着的树枝一同锯断拿走。女友李某则劝阻正准备经过的人群,以免被蜇伤。但是取完蜂窝后,王某没在现场立即处理蜂包,将蜂包包好放进车里。随后,二人驱车离开。让人想不到的是,不久后赶集回来的赵某从树下经过时,不慎被马蜂群攻击。赵某虽奋力挥动手中布袋驱赶马蜂,但仍被蜂群蜇伤。 随后,赵某被家人送往四川省威远县新店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后因伤势并未好转,赵某被转到威远县人民医院。令人心痛的是,当晚,赵某因抢救无效去世。威远县人民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赵某的死亡原因为:蜂蛰伤。 入院诊断为“蜂蛰伤、高血压3级、窦性心动过速”,出院诊断为“蜂蛰伤、高血压3级、呼吸心脏骤停”。“蛰”出来的纠纷赵某去世后,其家属将王某和其女友李某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https://rs1.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d32755a12c2e10e9a7f112002c60ba32.png赵某家属认为:赵某是被王某和李某二人所取走的蜂窝所残留的马蜂蛰死的,故要求,二人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6万余元。二被告辩称:被告取蜂窝是事实,但现场并没有遗落蜂包残留物,原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因为二人取了马蜂窝,而导致马蜂报复。而且死者赵某的死因不能确定为被蜂蛰导致其死亡。死者的死亡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过错。被告取蜂窝的动机和目的是吃蜂蛹,不可能预见取蜂窝会给他人造成危害;死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事发路段时应观察通行,其对危险缺乏预判,未尽充分注意义务,自身需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法院这样判根据原告方举示的证据、双方在庭审的陈述等,法院认为:赵某被蜂窝后残留的马蜂所蛰的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理由:1、二被告取马蜂窝的时间是中午,在这一时段,有不少马蜂外出觅食......;2、有证件显示,赵某在行至事发之樟树下时,有用随身携带的口袋挥动(挡打马蜂)动作;3、赵某的出诊到转院治疗,加上两院的印证,可以证明赵某确系在该樟树下被蛰伤;4、事发地当地村民证实原告陈述属实。根据威远县人民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赵某死亡原因为“蜂蛰伤”。综上,能够认定赵某死亡由蜂蛰事件所致,即与二被告摘取马蜂窝具有因果关系。据了解,本案蛰人系野生马蜂,非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饲养之动物致害。另根据威远县人民医院出院证显示,赵某在医院救治过程中,为上厕所擅自拔掉输液管的行为,系其自身在救治过程中存在较大过错。此外,在此事故发生前,本地就有发生过马蜂蛰人致死事件,赵某明知自己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马蜂窝,未确认安全后直接通过,而造成不幸发生;故对自身伤亡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原告损失的认定问题, 经综合统计,法院认定原告损失共计247561.38元。因此,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根据该事故责任确定二被告赔偿12378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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