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商铺和房屋交租金制度延长六个月
转发:《委青联合网编译》4月12日源自当地媒体网,委内瑞拉中央政府将商业用途和住房地产的租费暂停交付延长六个月以上。
2021年7月7日在第42.101号官方公报 ( Gaceta Oficial )的第4.577 号法令详细规定,暂停仅适用于作为主要住所的物业以及不进行其商业活动用途的店铺。
另一方面,在规定的期限内,“租客无须支付相应的租赁费,不需付清到期所欠的房费或各个房地产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付款的项目”。
官方公报还强调说,主要住房是被视为作永久居住的房屋,需然租客连续75天无人居住,但业主不能收回他的物业。
自该法令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以后的六个月内,暂停执行该法第40条“a”中具有等级商业用途和房屋租赁,价值和法律权力为驱逐的理由。
各个租赁合同的当事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就重组或相应的合同再融资的参数达成一致。
并指明,在任何情况下承租人均无义务事先出资支付将许权的使用费和其他累积的费用。
如果当事方未就付款重组达成协议,则其差导将提交给国家房屋租赁监管局 ( Sunavi ),或者如涉及商业房地产租金问题,则交由国家捍卫经济权利监局 Sundde 处理。
这是中止交租和收租金的第三次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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