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hsik7878
发表于 2016-2-22 20:36
拆加E度 发表于 2016-2-22 10:02
不论咩人写都好,违背诚信与事实都得不到尊重,。
认同
fdhsik7878
发表于 2016-2-22 20:38
希望大家以和为贵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20:38
Zai乎 发表于 2016-2-22 11:42
所做的与所说的背道而驰 真正希望争议到此为止就不会发这样的贴 用这样的字眼 虚伪 就好像一个荡妇 一边说 ...
够钟吃药!慢慢享受.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20:39
Zai乎 发表于 2016-2-22 11:42
所做的与所说的背道而驰 真正希望争议到此为止就不会发这样的贴 用这样的字眼 虚伪 就好像一个荡妇 一边说 ...
此号来源IP与{言论自由}一致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20:39
Zai乎 发表于 2016-2-22 11:42
所做的与所说的背道而驰 真正希望争议到此为止就不会发这样的贴 用这样的字眼 虚伪 就好像一个荡妇 一边说 ...
你无论.走到哪里都污染空气~你说话别人都当是放屁~~所以你看完我的忠告一定会发脾气,无论你再怎么骂我,我都不会生气,人怎么要和一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生气呢~!!!!!!!!!!!!!!!!
夏日阳光
发表于 2016-2-22 20:40
惊悚贵公子 发表于 2016-2-22 20:00
十字哥,惊悚贵公子一如继往支持你,虽然你现在受这个论坛千匹夫所指,但是希望你仍然坚持你心中理念,不要 ...
强烈支持!!
夏日阳光
发表于 2016-2-22 20:42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20:09
此号来源IP与{言论自由}一致
哈哈哈,,终于有人岀来打脸了~
357
发表于 2016-2-22 20:42
战斗,正处于开始,不让小丑得逞
十字港登陆
发表于 2016-2-22 20:42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19:50
十字哥!你令我觉得好失败!我们明明是战友,你偏认上一名连狗也不如的至仔.
我冇认呀,感觉来而不往非礼也,仅此一次。你以为有个反骨仔做侄仔好安乐呀?冇好过有呀,人家喺肉麻捧,到反手打击。
不说
发表于 2016-2-22 20:46
干字哥~~我与言论自由的恩怨恩怨`同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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