豉Len弹 发表于 2024-7-10 23:42

日本高院罕见裁定:不做手术,也能在户口本上“男变女”

【文/观察者网 林兆楠】据日本广播协会(NHK)10日报道,日本一家高等法院当天裁定,允许被诊断患有性别认同障碍的人在不进行变性手术的情况下,将户籍上的性别从男性更改为女性。负责此案的律师称日本高院这一裁决极为罕见,对未来判决有借鉴意义。做出本次裁决的广岛高级法院事情还要从头说起。日本于2004年制定了《性别认同障碍特例法》(性同一性障害特例法)。该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由两名或以上具有专业知识的医生诊断为性别认同障碍后,才能向家庭法院申请更改性别。此外,还需同时满足五个条件:年满18岁、未婚、没有未成年子女、没有生殖腺(摘除睾丸或卵巢)或永久丧失功能、生殖器外观与所申请的性别相似(切除生殖器)。最后两个条件实际上要求申请人必须进行手术,才能合法完成性别变更。《读卖新闻》透露,本次涉事高院为广岛高级法院,当事人是一名居住在西日本的中年人。 2009年,他被诊断出患有性别认同障碍,虽然户籍上写着是男性,但他却以女性的身份生活,也没有接受变性手术。《朝日新闻》介绍,这名当事人在5年前的2019年就向基层的家庭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性别。家庭法院和之后的高等法院均以其未经手术不满足第四条“不能生殖”这一条件,而拒绝了他的请求。为此,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在去年10月认为现行法律中必须要求手术,与宪法“保护身体免受违反自己本意的伤害”这一权利相冲突。最高法院认定《特例法》要求的第四个条件属于违宪无效。但最高法没有同时就性别变更申请做出裁决。所以整个案件发回高等法院重审。今天广岛高院做出裁决,认定此前法律是在迫使人们在两种权利之间做出选择:一是保护自己身体不受伤害的权利,二是根据自身性别认同获得法律待遇的权利。高院同时认为,即使不做手术,别人只要在看到(性器官的)时候不会产生特殊的疑问,就相当于满足《特例法》第五个关于外观的条件。因为本案当事人已经通过荷尔蒙激素治疗使得身体外观女性化,所以高院同意其变更性别的申请。本案辩护律师表示,日本高院做出这一裁决极其罕见,相当于在最高院裁决的基础上进一步承认《特例法》第五个“外观相似”条件也可以通过不经手术来实现。对于未来的案例也有借鉴意义。对于最新裁决,代理律师表示“感觉当事人在电话那头无语凝噎”,他说,“从提出申请到现在差不多花了五年的时间,所以我非常高兴当事人终于能够平静地生活”。在最高院裁决之后,本案裁决之前,已经有人未经手术直接在家庭法院获批得以变更性别。但与此同时,反对取消性别变更手术要求的“女性空间保护会”(女性スペースを守る会)提出抗议。他们认为,即使拥有“萎缩的男性性器官”,无需进行任何医疗措施就可以成为女性是不可接受的。同时,该组织要求制定新的法律,规定只要拥有男性性器官,就不应该被允许进入任何女性专用空间。日本法务省表示正在继续考虑修改法律,以回应最高法院的违宪裁决。内阁官房长官林芳正表示,“政府没有参与此事,也不了解细节,因此政府不会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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