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认定
本帖最后由 夕陽醉了 于 2016-3-29 14:14 编辑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 行测题库 | 2016时事政治
【导读】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最新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等,最全的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就在中公事业单位。1.没有使用暴力或使用极为轻微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不能认定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反之,以故意杀人、故意重伤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则对人身权利的侵害超过了对婚姻自由的妨害,应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论处。一贯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只要其中一次属于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则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2.丈夫因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而对妻子实施暴力的,考虑到夫妻之间的特定关系,一般不以本罪处理。如果符合虐待罪的犯罪构成,可按虐待罪论处。3.对抢婚案件应具体分析,区别处理。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抢婚习俗,是结婚的一种方式,不能以本罪论处。因向女方求婚i 到拒绝,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迫女方与自己结婚的,应以本罪论处;如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则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罪名,从一重罪论处。因向女方求婚遭到拒绝,为造成既成事实,而纠集多人使用暴力将女方劫持或绑架于自己家中,强行与之性交的,构成强奸罪。女方与男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尔后由于种种原因女方不愿与男方同居,男方使用暴力将女方抢到自己家中甚至强行同居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
本文来自:山东省体育总会
楼主被干涉了婚姻? 法制宣传 从来都 是不嫌少的。误导也是需要渠道的。 谢谢推广! wu123 发表于 2016-3-29 08:39
楼主被干涉了婚姻?
楼主的名字“推广部-张利”。推广公共基础知识也许是她的一项工作呢?{:1_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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