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搞风搞雨的小号现身其大号,可以杜绝新马甲恶意攻击
以下内容来自网友的帖,http://www.vennews.com/thread-28581-1-9.html发表于 2016-2-29 :2013年,本人第一次参与论坛,是以群众的身份。当时正籍经济战政策施行不久,本人所在的埠附近陆续发生哄抢事件,恰恰这个时候,有网友在论坛发表了一些有关哄抢的帖子,因此,我开始关注论坛。当时存在着姑且看之听之的心态,所以注册了“惊悚贵公子”的名号,一直使用至今。 当年论坛的气氛,现在回想起来,仍然怀念不已,有激烈的争论,有惺惺相惜的相处之道,当然凡事不能十全十美,也有别具用心,利用论坛平台实施个人报复目的。但综合来说,整体氛围还是不错的。当年的网友阵容有畅游天下、风满楼、还有光头和尚回家了。。。。等人的参与,因为各人原因,现在他们都不出现在这个论坛了,人事几番新,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如果你们一直在后台默默关注着这个论坛,我的朋友,你们大家都还好吗?
然而这样的时光并不能持续太久,随着论坛一些恶法的出现,管理者的狭隘思想,一些资历高的网友离开,此论坛一步步没落了。新闻网此刻应运而生,从此大家又有了新的平台,重振拳脚了。一个论坛的没落,以及一个论坛的长久发展。有赖于网友自身严格的个人修养要求,以及管理者理性的治理水平,当然至关重要是一套论坛的规则。无规何以成方圆?
早两天推出了新的版规,看看阅读量,真正关注的人不多,版规几乎形如空设,所以犯规形象累禁不止。这样一来,这样的版规给人感觉就是形式主义成分占多,实用主义几乎为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又关系到版主和管理员的责任了,这是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不到位所导致的。
一个论坛的健康发展,就犹如一盘生意,你不操心管理,它是不可能壮大。你任由论坛一些肤浅粗俗,大搞人身攻击的言论泛滥听之任之,新论坛的命运堪虞。论坛的高涨的讨论态度,基于理性讨论的基础上,可以互相制衡,可以经过讨论而达成共识,又或是不欢而散,而不应该是什么东风压了西风,或是西风压了东风,不应该搞一堂言。
在一些法规方面的制定,我个人认为新版规所要注意的范围,已经比较全面和具体了。但是,我本人在最近几个有争议性的帖子里,备受众多小号困扰。意见不同,可以以理服人的,你说的道理说服不了我,只能说明你的争辩能力有待提升,而不应该恼羞成怒,转至赤裸裸的性器官问候。我强烈支持在论坛以人为本,互相尊重的原则下,人人享有发言权,但是享受的权利太容易达到,有些人反而不懂得珍惜这样的机会,一个人分饰几角,对对手大肆攻击,用这样的掩眼法为他提供便利,刻意营造他“得道多助”的环境。长此以往下去,一些元老级的网友会产生心灰意冷的情绪,而选择黯然离开。一个论坛健康持续的发展是什么因素决定的,是人气,没有人气的论坛,你到底还能走多远?
所以,在对于一些新人方面的要求,站长可以参照旧论坛一条规则,一个新手的注册,不应该立刻享有发言权,应该有一个期限设置,比如5天,不用时间过长这样,长了的话,又显得门栏过高了。
对于此次事件导致的小号的强烈泛滥,我个人建议,站长把他们公布出来,谁是谁的小号,让大家一目了然,以示公正惩戒和正视听,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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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发自一个多月前,这一个多月以来,尤其近来的新马甲日日翻新,钻论坛开放的空子,开马甲去在论坛搞风搞雨,对论坛事务与网友帖子大肆攻击,其实,作为一个论坛,网友出现不同意见观点,相互讨论讲述自己的观点非常正常,只不过采用马甲方式刚一注册就立即投入攻击他人的行列就非常不正常。
网友胜似闲庭信步也受到此类新马甲的围攻:
恩平山寨网 发表于 2016-4-1 14:48
别吹牛了,大家有钱就买,有钱就寄,哪怕只有一百。这才是真道理。别扯淡了,吃亏的还是你们这帮没文化的家 ...
名如其人!你确实够山寨的!我并没有强迫你相信什么!作为签到一天的新手,你并不知道前因,就在此出言不逊,信口伤人。你这有文化之人,把文化都学到狗肚子了吗??
http://www.vennews.com/thread-30138-7-2.html 65楼
在此,斗胆建议站长,为了压制利用论坛仁慈制度之空子而随意注册新马甲,采用新马甲去攻击论坛用户的现象,是否公开此类马甲们,对应的大号呢?
网友早已提出此建议个多月,未能引起站方的积极响应,才导致搞风搞雨的小号删除一个再出一个,日日变换不同的新号,如果站方能接受此方式,相信,一旦公开搞风搞雨的马甲对应的大号,网友大家都知道谁在破坏论坛和谐气氛,几个月以来的纷争将会停顿,尘归尘土归土。
试问,公布小号对应大号谁着急?谁坐不住?当然是哪些当面做人背后做鬼的角色啦,以正派面目出现于论坛,使用小号成本低廉方便搞事非。
这次搞的萌宝大赛,足以证明站方有能力知道谁是谁?如果对此类马甲予以庇护而任其轻易去利用攻击其他用户,将会严重影响本论坛的健康发展,期望站方使出有效措施避免此类怪象有生存空间。
再是这样下去,只会没完没了。大人应该有大人的量{:1_101:} 给别人一条生路,给自己一条退路。。。。。身体健康,恭喜发财{:1_100:} 终于盼到你的杰作面世了,有证据治我这马甲罪吗?法官大人。别把所有马甲的罪往我身上治,我不怕呢。哈哈。 楼主好像讲漏佐:如果站长不执行,你就要退出论坛,系吗? 为什么你的言行总令人那么讨厌呢?比马甲还要可耻啊 公开大号应该不大可能,因为这做法好像侵犯私隐,也没见过其他论坛这样做过。
就算公开大号又有什么用,在网络又不用顾及面子,搞风搞雨始终搞风搞雨。
唯一的做法只能是管理员给力点处理,用户给力点举报,共同维护河蟹秩序。 因为程序不支持方便查询马甲大小号,需要重新订制功能才可以。。需要点时间。。等活动完了,我们会追查最近的马甲小号山寨事件。。 验证了楼主小人一个还在这里此地无银三百两 sweetland 发表于 2016-4-4 11:47
因为程序不支持方便查询马甲大小号,需要重新订制功能才可以。。需要点时间。。等活动完了,我们会追查最近 ...
侵犯私隐:达到99% 相近的山寨号可以追查,如果公布或追查马甲大小号就有问题{:1_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