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赞 发表于 2016-4-26 22:28

两条新闻的联想

今天早一点,马桶在头发的陪同下发布消息,再过两个星期,所有行政部门从星期三到星期五都不用开工了,反对党的反应就觉得马桶政府无能应对电力危机,只用消极怠工的态度应对。稍后,选举委员会宣布今天交付反对派要求公投所需的签名表格,要求反对派三十天内提供公投所需的百分之一的合格选民签名。讲到这里,这两个消息似乎没什么关系,但各位细心调顺里面的时间关系,和马桶发布消息时那个贱样,又还有头发的陪同下,跟住来就是选举委员会的消息。这只能一个字形容,阴。按照政府部门每星期工作两天(可能是两个半天,停电了啊),选举委员会收到反对派递交的签名后,需要三十个工作日验证签名的有效性,再来,再来的都不用说了,各位计算下,完成所有程序到确定公投时间,马桶的任期已经一半再过一年了,然后最高法院宣布公投违宪,然后呢?没有了,就得马桶在傻笑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6-4-26 22:31

不好意思,我想说一下,公投罢免总统不需要经过最高法院,也不需要最高法院的同意。人民话事,人民做主。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6-4-26 22:32

最高法院也不可以说违宪。

赞赞 发表于 2016-4-26 22:41

大名鼎鼎 发表于 2016-4-26 22:01
不好意思,我想说一下,公投罢免总统不需要经过最高法院,也不需要最高法院的同意。人民话事,人民做主。 ...

公投的有效期为任期一半后的一年内,如果因为任何原因过了一年的公投,那就由最高法院审核是否违宪了

无名 发表于 2016-4-26 23:05

赞赞 发表于 2016-4-26 22:11
公投的有效期为任期一半后的一年内,如果因为任何原因过了一年的公投,那就由最高法院审核是否违宪了 ...

哦 有什么条例加以作证吗?上次不是有那个宪法中文版?让大家多了解

委国新闻网 发表于 2016-4-26 23:23

总觉得有点复杂

leandroleon 发表于 2016-4-26 23:49

马政府,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见招拆招,高也.............

吃小熊的饼干 发表于 2016-4-27 00:07

执政党明显要出下三滥手段了,各种拖了{:1_103:}

拆加E度 发表于 2016-4-27 00:31

照楼主计算,三十工作日系十五个星期,也系四个月,何来任期一半又一年呢

salud163 发表于 2016-4-27 00:38

放烂出古惑的马桶。{:1_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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