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2009 发表于 2016-10-11 15:46

你那几张纸全部没印章的吗?

luischen 发表于 2016-10-11 15:50

第一.你講識得靚女的后台老板.應該供出來.第二.還沒受害人上論壇留言.第三.靚女買賣美金.她自已無帳戶.要用你個?.第四.你講在中國受到威脅.架車押在被他表弟.你有微信記錄.可以去江門報案.為什么還要個几月后.等被騙几百万.在委國喊人地同你去報案.第五.通常炒貨.賣美金都識人.膽大.但你講法唔似.是唔是沒講出全部.

我是chinito 发表于 2016-10-11 16:12

楼主的聊天记录是真的吗?没删过?或者某一点点…?

XX分子 发表于 2016-10-11 16:13

相信世界有真理 发表于 2016-10-11 12:55
我现在正在想办法举证报案自首。压东西安抚客人是因为我也是受害者,根本没有卷走一分钱,另外,压车给郑 ...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郑树洪已经构成恐吓勒索

iG2009 发表于 2016-10-11 16:14

前后看了好多次,仍然觉得系楼主大有问题,你应该是吴嘉仪后面那个人,因为吴嘉仪将你爆了出来所以郑树洪找上你,然后他才敢用那么偻子的口气向你追债。如果你行得正你会被一个少你几岁的人威胁到(我听说到的楼主为人绝对不会)?

正啊喂 发表于 2016-10-11 16:23

看来valencia 老板们是这件事的最大受害者。

wujhonny 发表于 2016-10-11 16:25

你认为你自己受害者,你亲自报案。你客户报案就抓你,钱入你帐号。客户认为你受害者,只不过出于道德和情理。法律上你不是。民事诉讼,中央早几年已出条文,不可以越级上访。如果系人身受到攻击,你就从刑事报案。因为刑事你不报案。公安局都出来做事。委国报案系你有几多着数俾班扑街。

wx_C99EnoFn 发表于 2016-10-11 16:40

楼主他那有能耐是什么大老板?垃圾一个,在bejuma租的档口是别人的,不是他tio,平时以吹水来说自己有多大本事,吹吹吹,他住在valencia外母家,平时经常换车,但车不是他的,冲大头狗,骗子一名

wx_C99EnoFn 发表于 2016-10-11 16:45

经本人了解,valencia一受害人已入去bejuma他租的档口点货还债,那里也没有值多少钱,估计1万美金货,受害人被楼主骗了65万美金,受害人valencia的,帮楼主放期货的

无法面对 发表于 2016-10-11 16:49

大家还记得之前卖奶粉事件吗? 目的主要一个(就是想不了了之){:1_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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