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风云 发表于 2017-1-2 15:41

哇。。。头衔好大好猛。。。有《委中商报》驻美记者 纽约恩平总会馆副主席兼美国广东侨胞联合总会秘书处处长。。。请看看自己写的文笔。。。也不知道是怎样擦鞋擦返来的。。。还一句我老板我老板。。。丑SI人哇。。。
站在这个位置上。。。讲句话都没有动脑的。。。

huangfong 发表于 2017-1-2 16:15

不要将别人不当人看,也不要将自已太当回事,有真本事的人无需要自称让别人来抬。不就是这点小事至于反复在网上相互这样吗。还不如把你们的时间花在为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

正啊喂 发表于 2017-1-2 16:41

自己称爱国的中国人,不捐钱就算了,还在这里唱自己有多大吸光坏, 还要人捐钱去美国。
着个脸真臭HI。

〖葬愛】 发表于 2017-1-2 17:11

真是一个**你这样讲 还以为自己有多大的本事,有本事的是你身后的老板,{:1_94:}{:1_93:}讲句五好听乃 就是靠擦鞋出来混,呵呵。。貌似有句话做嫖子 还要立牌坊美国无身份 看来你老板也不是很给力啊

cay 发表于 2017-1-2 19:14

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傻B!

梦寐以求 发表于 2017-1-2 19:22

果真是一样米吃100样人哇。

放飞梦想。 发表于 2017-1-2 19:27

支持0志,同胞的眼睛是雪亮的

Alfredo333 发表于 2017-1-2 19:31

支持O志 {:1_128:}

O晒嘴 发表于 2017-1-2 20:16

扬帆起航 发表于 2017-1-2 11:39
想问问偷渡过美国在美国是否受法律保障。打黑工会抓人咖。

受法律保护,但一经捉住就驱逐出境。不过不是驻美而是蛀美,偷渡入境的。

AireJinx 发表于 2017-1-2 20:36

一句讲晒 看你们撕逼这么嗨 反而觉得你们绝逼不是我们侨民能指望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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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委中商报》驻美记者吴金光给〇志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