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委内瑞拉使馆领事业务 ——委籍未成年儿童申请Q1和Q2签证
驻委内瑞拉使馆领事部温馨提示之二 ——委籍未成年儿童申请Q1和Q2签证2017-01-14 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自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旅委华侨华人委籍未成年子女赴中国大陆签证申请量逐年增加,但一些侨胞仍对签证种类、有效期、停留期等问题,特别是Q1和Q2签证的作用及区别等理解不清,导致申请的签证种类错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在此为广大侨胞详细介绍Q1与Q2签证有关知识,提醒大家根据自身需要为委籍未成年子女选择恰当的签证种类。
★什么样的儿童可以办签证? 中国大陆签证仅可颁发给非中国籍儿童,中国籍儿童无需办理签证。
★中国大陆签证应该怎么看? 签证有效期是指自签证签发之日起有效的期限,即签证上“请于此前入境”后的日期,此日期前该签证在许可的使用次数内,均可作为入境中国大陆的有效凭证。签证次数是指签证有效期内可以进入中国大陆的次数,即签证上“次数”后的数字,“1”代表可以入境一次,“2”代表两次,“M”代表多次。签证停留期是指自进入中国大陆之日起,可在境内停留的最长期限,即签证上“入境后可停留**天”中的天数。如为多次签证,每次入境最长均可停留至相应天数。例如,两年有效、停留期90天的多次(M)签证是指该签证持有者可在两年之内多次进入中国,每次最多可以停留90天。 签证停留期不受签证有效期影响,只要在有效期内持签证进入中国境内,即便在停留期间签证已经过期,持有人仍可停留满最多停留天数后离境。例如,签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日,停留期60天,持证人于2016年9月25日入境,最长可停留至11月25日。
★Q1与Q2签证分别是什么?中国大陆签证种类繁多,侨胞为委籍未成年子女申请的签证主要为寄养类(Q1)和探亲类(Q2)两种类型。Q1为长期寄养签证,适于需要在中国读书或长期生活,但父母在委工作无力照顾、寄养给国内亲属的委籍未成年子女。申请办理寄养类签证,需要先办理寄养委托书公证,由儿童父母委托国内亲属代为行使其未成年子女在中国居住期间的监护权。Q1签证停留期为“000”,备注有“请于入境之日起30日内办理居留证件”,即在持该签证儿童入境中国的30日内,承担寄养的亲属应在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该儿童可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合法地在中国长期生活。 Q2为短期探亲签证,适于主要在委生活,但需前往中国短期探望亲人的委籍儿童。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要和护照有效期,我馆可视情颁发多年多次的Q2签证,但停留期最长不超过180天。 办理Q1和Q2签证无需双方家长到馆,可委托旅行社或其他亲友代为办理,但需父母双方本人在签证申请表上签字。
★哪种签证最合适? 侨胞对寄养类签证和探亲类签证普遍存在混淆和误解。有些人认为签证有效期越长越好,坚持为其子女申办多年多次探亲签证;还有人误以为“多年多次的”探亲(Q2)签证是长期签证,为去中国长期读书、生活的子女办了Q2签证,回国发现要频繁出境入境,且Q2签证过期前无法申请Q1签证,平添诸多不便。 因此,领事部提醒广大侨胞,在为委籍未成年子女申请中国签证时,应根据赴华目的和自身实际需要,慎重选择恰当的签证种类。如儿童需在华长期读书、生活,建议办理寄养委托书公证后申请寄养类(Q1)签证;如儿童需多次往返中国探亲且仅作短期停留,建议办理探亲类(Q2)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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