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国十年
发表于 2014-9-4 21:33
看吾明!暂不评论。请楼主理顺一下再说。
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4-9-4 21:45
没有单都应该有张收据,这次只能算自己大意失策。对于这种没有信用的人,就没下次合作可讲了。
felipe.zhou
发表于 2014-9-4 21:51
就是大意 我发出来 提醒大家就算大家都是唐人都不好信
felipe.zhou
发表于 2014-9-4 21:56
善解人衣 发表于 2014-9-4 18:55 我吾系好明写咩
是铺头来了货 没有拿正单来 给了一次钱 第二次拿正单又收多次
善解人衣
发表于 2014-9-4 22:14
felipe.zhou 发表于 2014-9-4 21:26
是铺头来了货 没有拿正单来 给了一次钱 第二次拿正单又收多次
靠就大意了,系没单都要写上已收款,这样大家都没得吵
dota
发表于 2014-9-4 22:30
真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双方各执一词 有点难搞 问题是卖手有单
casa_contro_201
发表于 2014-9-4 22:31
做佐六路
mr.jt
发表于 2014-9-4 22:50
没有闭路电视吗?
sunshile
发表于 2014-9-4 23:09
上其公司名称,叫区个仔出来理论,等区两父子一起到你店铺收,慢慢跟他们理论,其他老番代收一于拒绝。以后合作 no no no...
大花猫
发表于 2014-9-4 23:15
分明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