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链 发表于 2017-7-2 11:46

律师:若罪名成立,在美华人留学生案嫌犯或被判死刑

本帖最后由 裤链 于 2017-7-2 11:47 编辑

美国联邦调查局 6 月 30 日晚间宣布,已经逮捕一名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男子,且有理由相信章莹颖已经死亡。http://zkres2.myzaker.com/201707/5957d0d2a07aec702302a7d8_640.jpg

新华社记者在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尚佩恩分校采访到义务为章莹颖家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华人律师王志东,他披露了该案两个重要细节。http://zkres1.myzaker.com/201707/5957d0d2a07aec702302a7d9_640.jpg
细节一:嫌犯与受害者并不相识

王志东说,29 日,犯罪嫌疑人勃兰特 · 克里斯滕森在打电话过程中向第三者透露了绑架章莹颖的事实,警方根据这一证据对克里斯滕森进行了抓捕。据王志东了解,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与受害者章莹颖之前并不认识。

据章莹颖男友侯霄霖描述,章莹颖平时警觉性很强,但是一名 " 路痴 "。由于要到达当天跟房东的签约地点需要转公交车,所以在下了第一辆车后或许因为找不到另外一个车站才原地打转。侯霄霖说,章莹颖本身是一个非常守时的人,可能眼看与房东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情急之下才上了陌生人的车。

细节二:嫌犯罪名成立或被判死刑
王志东从起诉书中还发现了另外一个细节:该案的起诉方是联邦,而不是伊利诺伊州。王志东解读,伊利诺伊州法律没有死刑,而以联邦和联邦法院的名义起诉,便可以绑架致死的罪名将罪犯判处死刑。这表示检方是在寻求对罪犯施以最严酷的刑法。



call.me 发表于 2017-7-2 14:43

外出最怕这类神经病

nightwish 发表于 2017-7-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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