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东西针
发表于 2014-11-17 07:37
人家是赤裸裸的向你们要钱,根据商号登记情况东边洒甘露西边行雷暴
梦醒时分
发表于 2014-11-17 08:32
比左出去,真能办到事吗?
wu讲你知
发表于 2014-11-17 08:32
mutil唐
发表于 2014-11-17 09:03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那个是无底洞
不回头
发表于 2014-11-17 09:13
{:1_129:}{:1_132:}
帅爆炸了
发表于 2014-11-17 09:40
明目张胆的收钱,钱花了,能搞好关系还好,最怕石沉大海....{:1_89:}
妍妍
发表于 2014-11-17 10:23
比五个以上当作贡献?比唔够五个唔当作贡献?靠不如无比?
还有比埋名比埋当口印所有资料?万一距乃天兵反口一谈话你馈LU呢?
埋全部坐牢?
比乃钱比谁噶?有无写明谁系收钱噶?
就算捐几多钱比距地都系唔够噶,比了第一次还有第二次。
wu123
发表于 2014-11-17 10:44
比钱收买不是正道!因为这是个无底洞,还要不一定保平安!还是请个有正义感而且得力的律师比较好吧?
短期转长期
发表于 2014-11-17 12:06
看见这通知,也是醉了,各位同胞怎么看,反正我们埠的会馆是会办事的,其他埠就不知道了。
DAVI
发表于 2014-11-17 13:27
花费不大,搞下关系也不错,拉关糸不是凭口去说,没有实际的利益谁会理睬伱?反之你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