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包天伪造证据 被罚款
来源:金羊网 作者:林曦 发表时间:2017-08-11 14:05金羊网讯记者林曦,通讯员谭耀广、牟玉春报道:8月9日上午,记者从江门恩平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恩平男子李某湛在一宗交通事故纠纷诉讼案件中,为原告刘某德代理。出于获取更多非法利益的目的,伪造了一份重要证据材料以及一份代理推荐信,后经法院深入调查核实,在另外两宗案件中,李某湛以同样的手段伪造了虚假证据材料。恩平法院作出决定,对李某湛伪造案件重要证据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十万元的处罚。今年5月16日,原告刘某德起诉某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一案开庭审理期间,李某湛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提出意见,表示原告虽为农村户口,但是现在已经在城市安家并有稳定职业,居住时间也已满一年时间,因此原告方的残疾赔偿金应按2016年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李某湛还当庭出示了盖有恩城街道办某社区居委会公章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等材料。“打个比方,如果以十级伤残计算,农村户籍补偿标准是每年约26000余元,而按照城镇户籍计算赔付金可达69000余元,两者相差40000元上下。”承办法官任爱武告诉记者。某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应诉时对原告代理李某湛出具的原告刘某德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提出异议,并当庭展示了盖有恩城街道办某社区居委会公章的证明,以此证明原告代理提供的材料为虚假证明。因本案存在疑点,为查清案件事实,任爱武法官决定前往原告刘某德所说的工作单位、居住地核实相关情况。任爱武法官前往恩城街道某社区调查,最终经核查得知,该社区并未出具刘某德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材料,且李某湛使用的公章印迹与社区公章的印迹有不同之处。“我们调查了一手资料后,几乎可以确信李某湛伪造了重要证据。”任爱武法官笔录调查结束后,将社区的公章与李某湛使用的公章进行了司法鉴定,最终鉴定证实李某湛所用公章系伪造,本案中其提供的公民代理推荐信、原告刘某德的居住证明和工作证明均为虚假材料。调查结束后,任爱武法官将本案案情及李某湛伪造证据的全部事实向主管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在李某湛所代理的案件中深入核查,发现另有两宗案件证据材料中,李某湛也使用同样的手段提交了相关重要证据。经研究认为,李某湛伪造案件重要证据的行为,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经院长批准,决定依法对李某湛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10万元的处罚。据了解,恩平法院已将李某湛涉嫌伪造村委、社区印章犯罪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也是《民事诉讼法》新修订以来,江门市首宗依法惩治公民代理伪造证据案。编辑:林明锋 胆够疆{:1_97:}{:1_97:}{:1_97:} {:1_115:}{:1_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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