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ud163 发表于 2014-12-28 22:54

灵活哥 发表于 2014-12-28 21:47
这件事带针对性是版主。
你讨厌及反感是你个人智商问题。

{:1_139:}{:1_139:}{:1_139:}{:1_139:}{:1_139:}

music18 发表于 2014-12-28 22:58

你发的内容系错了。我也刚收到信息,他自己准备去接鬼仔朋友再会合其他朋友一齐去沙滩。

拆加E度 发表于 2014-12-28 23:20

music18 发表于 2014-12-28 22:28
你发的内容系错了。我也刚收到信息,他自己准备去接鬼仔朋友再会合其他朋友一齐去沙滩。 ...

靠都还算系不幸中之大幸,初初消息话一共五个,真系真家伙大剂。

jiahuanzi 发表于 2014-12-28 23:24

首先我有一个不雅的动作就是想说,文中那里说到了“甘于”我看到了那里我沉思了一会,想了想,原文章作者是应该想说“鉴于”吧?如果版主是可以有权利依照合法、合理性地作出调整的话,麻烦一下你们,辛苦你们一下,再核对一下文章的那些文字,不要让那些错别字随便广泛流传(又、有、要),请将他们的错别字稍微更正一下,我个人认为是巨大的贡献,是一种良性的循环,起码不会造成以讹传讹的效果。其次楼主想阐述的观点,小弟是认同的,如果不标明遇害人的详细身份,读者就会觉得这幅报道的可信性。再而是小人认为楼主如果是想建议一下这个新闻网的管理员的话,就务必心平气和的道出来,不必每一下都来的那么来势汹汹,似乎是开骂的架势似得。

灵活哥 发表于 2014-12-28 23:32

jiahuanzi 发表于 2014-12-28 22:54
首先我有一个不雅的动作就是想说,文中那里说到了“甘于”我看到了那里我沉思了一会,想了想,原文章作者是 ...

调整? 一改人家属谣传帖了。 开骂?我不觉得哦 ,可能我不喜欢打酱油的关系。

nightwish 发表于 2014-12-28 23:39

不知道实情的路过{:1_90:}{:1_90:}

逍遥de梦想 发表于 2014-12-28 23:40

灵活哥 发表于 2014-12-28 23:44

本帖最后由 灵活哥 于 2014-12-28 23:21 编辑

逍遥de梦想 发表于 2014-12-28 23:10
要改应该在帖子下面更正,不要直接把人家发的内容改。这是对发帖人的尊重。懂什么叫尊重? ...
最后谁还敢发帖啊? 怀疑就当错打成谣传帖了。 还在人家脸上打成一文不值!

xieli 发表于 2014-12-29 00:38

我比较好奇,版主加上转发两个字也可以是经过核对以后再转发别人的信息呀,你如何确定版主所写的转发并非经过核对?

xieli 发表于 2014-12-29 00:42

我比较好奇,楼主是如何确定版主的转发没有经过验证?转发的中文意义代表的是并非亲自所写,加上转发也是对原来的作者的一种尊重。你能不能别脑补得太多?我支持版主修改这类消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出于对群众的负责任,而不是个人的尊严,支持。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WYing版主你凭什么擅自修改人家帖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