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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商报。 前段时间,家住合肥市滨湖新区四川路上一小区的两名业主被小区的物业公司起诉了,原因是两名业主和其他几名业主将一面写着“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的“锦旗”送到了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物业公司要求两名业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50万。 12月23日,记者获悉此案一审有了结果。
物业向送“锦旗”业主索赔50万 该小区业主吴女士(化名)和方先生(化名)于2020年9月12日曾给物业公司送过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赠物业 干啥啥不行 收钱第一名 全体业主敬赠”。 物业公司认为,这是恶意锦旗,因此起诉,要求两业主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视频;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共同向其赔偿损失50万元。 业主认为是督促物业干事 吴女士称,今年7月21日,小区3栋楼上,一水泥块突然坠落,险些砸到了行人,暴露出了安全隐患。“事发后我发现,坠落的水泥块是我家次卧飘窗的边缘脱落的,太危险了,要是砸到了人后果不堪设想。” 据吴女士介绍,事发的3栋楼还有其他家也出现了类似飘窗边缘的安全隐患。因此,众多业主便签字向物业公司提出了一个方案,建议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1栋至6栋单元门的入口门厅上加装安全防护。 “但一直到9月12日,物业公司还是没有明确答复。”吴女士称,因此,他们决定给小区物业公司送去上述“锦旗”,“锦旗”上的内容主要为了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对此,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事发后,他们联系了施工单位,对这栋楼上的两三户进行维修处理,目前已经修复好。另外,他们也对小区其他楼栋进行了全面排查,已消除了安全隐患。 对于业主要求改造门厅上方的要求,他们也反馈给了开发商,并协助开发商完成改造方案图纸,于9月11日配合开发商人员,前往规划局进行报规手续办理,“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已经竣工交付使用多年,规划手续已经完成,本次规划变更申请不予接受。” 一审判决:未支持50万索赔 业主赔礼道歉 此案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当天,双方在庭上展开激辩,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 12月23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包河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了一审判决,吴女士、方先生在小区公告栏及物业服务中心处张贴向物业公司致歉声明,如逾期未履行,法院将选择其他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判决主要内容;吴女士、方先生赔偿物业公司公证费用3000元。 对于该结果,吴女士表示,她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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