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e十一
发表于 2016-1-25 13:22
打白话就算了,还很多错别字,看得头晕。
ps.楼主都不了解法例就上来说了那么多真是难为你了。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3:30
mokin48
发表于 2016-1-25 13:41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3:00
补充一点,你朋友因为某种‘方便’加入委国籍,现在又回中国定居,他们是典型的外国人,中国大使馆没有义务 ...
有道理
2008XCG
发表于 2016-1-25 13:56
{:1_96:}{:1_96:}
梦寐以求
发表于 2016-1-25 13:58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3:00
补充一点,你朋友因为某种‘方便’加入委国籍,现在又回中国定居,他们是典型的外国人,中国大使馆没有义务 ...
请问朋友用什么牌子的鞋油?
史上最弱
发表于 2016-1-25 14:12
一场游戏一场梦 发表于 2016-1-25 11:17
中国国籍法 系垃圾国籍法
兄弟,你小心被跨国追捕哦。,你要知道话是不能乱说,不要说什么言论自由,在人家那里没有这条法律{:1_100:}
dong
发表于 2016-1-25 14:16
梦寐以求 发表于 2016-1-25 13:28
请问朋友用什么牌子的鞋油?
朋友,他是在解释中并不是在檫。
2011
发表于 2016-1-25 14:19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3:00
补充一点,你朋友因为某种‘方便’加入委国籍,现在又回中国定居,他们是典型的外国人,中国大使馆没有义务 ...
首先你要明白我朋友尼子女出世宁时他们只持有长期居留而大吏话佢系现在系外國人不能办理; 而我当时为我个女办证时大吏 话只看儿女出世当时你的身分 就算现在是长期也无效 真系坑人!!!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4:26
豉Len弹
发表于 2016-1-25 14:29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12:45
我说几点。1.楼主女儿出生时你夫妇持短期居留,你女儿按国籍判断法,具有中国国籍,寄养是相对外国籍未成年 ...
说出个重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