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7 发表于 2016-1-25 21:10

我看是楼主的女儿出生时,他们夫妇是短期居留,就是他们的女儿可以选择中国国籍而放弃委国,但也可以选择委国而放弃中国。之后楼主夫妇转长期了,但依然是中国的。而她朋友就不同了,因为她朋友的儿女出生时她朋友的夫妇是长期居留,儿女肯定是委国的,加上现在她朋友都入籍了,已经不是中国的了。这是国籍的看法。至于寄养,谁因什么原因无法照顾子女,让第三者抚养,就这么简单。过程并不复杂,只是某些人认为中国大使馆是中国人的地方,就应该为中国人服务的心态,根本不在乎法律是如何描述,只知道自己有困难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就是欠了她。

andresito 发表于 2016-1-25 21:26

很艰难地看完了,好多错别字,你朋友已经入了籍就系委国人,中国国籍已经取消,楼主意思就系想讲区自己本身系短期没办法整,而朋友系长期也无法办理,而所以讲有矛盾,但系你朋友已经在2008年入了籍,意思即系已经放弃中国国籍了,所以寄养证什么的已经不关你事了,唯一关你事的就系中国签证,即系VISA

圣荷塞 发表于 2016-1-25 21:37

lious1980 发表于 2016-1-25 22:13

明明是自己不做功课,不要在这里赖人

奥巴驴 发表于 2016-1-25 22:59

讲了一大堆,其实楼主也还未理解清楚的。讲了也等于无讲。

的了么 发表于 2016-1-25 23:58

2011 发表于 2016-1-25 13:49
首先你要明白我朋友尼子女出世宁时他们只持有长期居留而大吏话佢系现在系外國人不能办理; 而我当时为我 ...

楼主还未明白,长期与短期跟委囯系两码事,希望你别再钻牛角针了,

的了么 发表于 2016-1-26 00:24

楼主果然是楼猪,既然认为系大使馆自相矛盾,你所举的事例与你所说的话,说明你对于中国籍法完全不懂,在此建议你认真阅读中国国籍法并理解。既然你朋友想办理寄养书,首先你朋友先脱离委国籍后,然后加入伟大的中国国籍,否则别那么多吱吱歪歪。中国万岁

海洋 发表于 2016-1-26 00:47

跟猪讲什么他都不懂啦{:1_89:}

XX分子 发表于 2016-1-26 00:49

自伤矛盾那是好事!⊙▽⊙

12345guan 发表于 2016-1-26 02:43

吃小熊的饼干 发表于 2016-1-25 17:08
我的比喻系叫你做戏就做全套,别让人看穿。
你都识话 ”人家美签是让你去旅游 不是方便你“ 然而有几个系 ...

哈哈,有道理,美签冇几个人真系过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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