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ischen 发表于 2016-9-4 21:26

浮云 发表于 2016-9-4 09:58
谁拖谁还不一定。法律偏向于女方。有三个以上老翻证人证明他们同居(好像)三年以上法律上已经是夫妻。
...

你都識分了一點出去.而不是一半.而且又無細路仔.所謂証人.好難講 .大多數是男的有生意.他會怕請律師嗎?.

自闯天下 发表于 2016-9-4 22:39

做为女人一定有自强自立,自尊自爱。人生路需要你自己走,有缘就合无缘就分,没有了这男人地球也一样在转动,离婚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要是实在受不了就分吧。自杀是最愚蠢的行为,亲者痛仇者快。

wx_C99EnoFn 发表于 2016-9-5 01:43

乡里,不要糊思乱想啊!我们可以聊聊天吗?或许能解你心中的不安呢!!!留言给我吧!

黑匣子 发表于 2016-9-5 04:04

干脆离了,提早脱离苦海,别为难自己,你的现阶段允许你这么做!

2324lisa 发表于 2016-9-5 16:58

无论是亲情,友情或者爱情,在利益面前,什么都不是.
女人,还是要对自己好ㄧ点。

天台的梦 发表于 2016-9-6 11:32

找个机会,两公婆开心见诚倾一次,说开了,总有路走的,一定要说出你所有的委屈,有些男人,总是那么笨或者装笨

Leon梦(没想过) 发表于 2016-9-6 12:58

人我从不相信有人百份百好或差!!你这里从来没有提过你的缺点!找原因吧!!你也该从自己身上找找!一家人!你也别去计较了!要是计较架话不如分了!!当然!!男方也该检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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