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发发
发表于 2016-2-24 22:01
还用问!?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当然比次机会了!
补充内容 (2016-2-25 15:56):
我太急性,可能判断错了,
pkkbb
发表于 2016-2-24 22:09
老实讲,大家现在生存都不容易。或者,他到今天也不是第一次。他对你的作用有多大,全靠你自己去判断,所以,他的去留全靠你自己去决定。{:1_91:}讲了等于冇讲。
草原
发表于 2016-2-24 22:17
我是肯定开除的。我就是吃了太多次亏了。如果不开除,其他的会不会学他呢
小你喇叭
发表于 2016-2-24 22:20
坐底倾下,俾次机会
天天
发表于 2016-2-24 22:20
老实讲,这样的决定比较难做的。不过最后还是要取决于理性的。
言论自由
发表于 2016-2-24 22:31
胜叔,对这事确实系好难取舍,好矛盾。要平静下来深思熟虑番,你应该有决定了。还系留好!
胜似闲庭信步
发表于 2016-2-24 22:36
canaan 发表于 2016-2-24 20:54
建议你给次机会,既然在公司做了这么多年没工也有劳吧,你都讲有"兄弟情谊"这就表明这么多年来他的为人和 ...
如果留下他,是否会给其他工友起到负面影响呢?
腾龍
发表于 2016-2-24 22:44
按你所讲,我觉得还是留着吧,本地人都是这样的,请个个又是这样,无乜两样!!!一句话,佬翻本质,都是这样的,老查种下的病根,灌输这样的思想,,,,
XX分子
发表于 2016-2-24 22:46
又话做几十年老华侨了,难道冇见过鬼仔偷野?
A-CUP
发表于 2016-2-24 22:47
死罪可免,降职降薪,明知道他会小偷小摸,就安排别的工作岗位给他